彭韻僖指以個人身分推薦候選人 不涉利益衝突
2020-05-14 13:12
律師會理事會選舉將於本月28日舉行,有報道指會長彭韻僖向會員發電郵推薦個別候選人,引發爭議。律師會發表聲明,指出包括會長的理事會成員與其他律師會會員一樣,有權亦應該就個別候選人的能力持有個人意見、表達自己的優先選擇,並按自身意願投票。聲明亦強調,律師會不擁護任何候選人,亦不允許其資源被用作支持任何候選人。
彭韻僖表示,有關電郵是以個人身分寄給認識的朋友。對於作出推薦涉利益衝突的指控,她強調所有理事會成員均有機會成為會長,指有機會成為會長就不能表達意見的理論不能成立,批評是指鹿為馬、混淆視聽。她強調每個人都有其言論自由,如果有關權利被歪理剝奪,她感到遺憾和痛心,希望外界不要混淆律師會和個人層面。
彭韻僖於電郵中提到,希望律師會保持政治中立。她今強調,律師會一切以法律為出發點,不受政治立場影響,使法律意見公正持平,如果有既定政治立場,立場就會決定結論。她指法治除了司法獨立,亦要律師專業獨立,不受顏色標籤、不受任何外在因素影響,形容律師會政治上是色盲。
彭韻僖於電郵亦提到,會員可將選票授權給她。彭韻僖認為,呼籲會員授權給她屬正常不過,會員同樣可選擇郵寄或親身投票,相信會員有足夠智慧決定。
至於有指有律師行向員工施壓交出授權票,律師會副會長陳澤銘形容授權票被妖魔化,強調授權票已有過百年歷史,是選舉三種合法投票方式之一,他有信心會員能作出專業判斷,不相信任何人可向他們施壓。
記者多次追問律師會研究《基本法》第22條的進度,彭韻僖只稱會在下次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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