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棋盘】港府拟调整打击「起底」罚则

2021-05-18 06:49

,政府建议修订《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增设针对「起底」行为的罪行,经循公诉程序定罪,最高罚款一百万元及监禁五年。unsplash图片
,政府建议修订《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增设针对「起底」行为的罪行,经循公诉程序定罪,最高罚款一百万元及监禁五年。unsplash图片

「起底」刑事化,政府建议修订《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增设针对「起底」行为的罪行,经循公诉程序定罪,最高罚款一百万元及监禁五年。条文列明,任何人士披露未经当事人同意的资料,并有意图威胁、恐吓或骚扰当事人或其家属,导致当事人或其家属蒙受心理伤害,即属犯罪,并赋权个人资料私隐专员有刑事调查和检控权,以及赋权要求纠正涉及「起底」内容。昨日立法政制事务委员会开会,议员提出很多意见,关于起底定义、罚则、如何证明心理伤害、变成「保障权贵私隐」及影响新闻自由、「封网」权力等,有辣有唔辣。

其中热血公民郑松泰提出,过去不少新闻由传媒及网民揭发,报道内容包括涉及高官,今次修例形同将保障市民私隐的条例,变为「保障权贵私隐」,沦政治检控。局长曾国衞即场拆招,反驳是子虚乌有,因为新闻报道有免责条款,符合公众利益即可。

曾国衞重申,「起底」问题犹如将个人资料「武器化」,有必要管。不过,对于如何管及入罪门槛,民建联葛佩帆有话说,认为被起底者的个人资料已遭公开,还要自己证明「蒙受心理伤害」不合理,且有被起底者或不怕,但其家属也会担心,难以具体证明,要求在条文中剔除。工业界吴永嘉就对罚则表关注,认为未必一刀切罚款一百万元及监禁五年,倡分级制,如果非存心意图犯罪披露他人个人资料,可判轻些。郑松泰亦称罚款百万元阻吓力偌大,再判囚不合乎比例。

局方都听到议员的意见,据了解,在「起底」刑事化罚则方面有商量,可研作调整,举例乱抛垃圾及高空掷物性质亦完全不同,故局方未来方向可以探讨拟定不同罚则,以反映罪行严重程度。今次修例主要先行尽快针对严重及有恶意起底行为,与非恶意的例如在社交网站未经当事人同意分享私人相片等行为不同,希望可从中取平衡。至于条文列明要证明「蒙受心理伤害」,是由于涉及「重罚」,入罪门槛的把关更须小心处理。

今次针对「起底」行为修例,目标在今个立法会年度内提交有关修例草案。据知,这只是第一步,当局正全面检讨《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下一步会将焦点放在大企业等身上,因为过去曾有公司被黑客入侵或泄露相关个人资料,将就强制申报及惩处方面研立法规管。


杜良谋
大棋盘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