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棋盘】DQ区议员未定案 仍待法律意见
2021-06-04 07:01
涉及区议员宣誓的《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草案》上月二十一日刊宪生效,但政府迟迟未公布宣誓详情。特首林郑月娥上星期曾解释,指目前仍未处理区议员宣誓,是由于近来每日都有现任区议员辞职,会等情况稳定后再安排。据本报了解,政府其实已有不同区议员宣誓方案在手,当研判区议员再无大批辞职动作时,会于月内适时公布。不过,据悉社会最关心的取消资格(DQ)问题仍未有定案,当局亦未有DQ名单在手。
提及区议员宣誓,社会及政党最关心有多少人会被DQ、多少人有得留低,近日均有不同风声传出,称政府已手持DQ名单、至少DQ多少名议员等。有消息人士指,当局目前仍就DQ准则徵询律政司意见,若区议员的言行与公职人员宣誓条例的「负面清单」脗合,便可判断是宣誓无效或违誓,取消其议员资格。至于取得法律意见后,当局会否先行DQ一批区议员,又或按有关法律意见不向某些人发宣誓邀请,据闻目前亦未作决定。
观乎条例中,「负面清单」内容(f)项写到,作出损害或有倾向损害《基本法》中以行政长官为主导的政治体制秩序的行为,包括以非法手段强逼或威吓行政长官改变某项政策或提交立法会审议的议案;无差别地反对特区政府提出的议案,并意图以此使特区政府无法正常履行职务和职能,以及利用特区政府举行的选举,组织或实施任何形式的对抗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区政府的「变相公投」,都不属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因此可推算,协议胜出者以否决《财政预算案》等法案逼使特首回应「五大诉求」的「民主派初选」一定是其中一个DQ理据。
研DQ理据免杀错良民
消息人士解释,以「初选」作DQ理据亦需视乎参与程度,包括投票、参选、宣传、借出场地做票站、运作等等,需要详细法律意见研究有关言行是否有足够证据证明议员属触犯「负面清单」内容。当中,参选者大多已承诺或认同否决《预算案》逼使特首回应诉求,似乎「难逃一命」,不过大多借出场地的区议员属传统民主派,过去表现较为温和,反而较激进的本土派或素人在新当选时未有实体办公室,政府需考虑DQ借出场地的议员,或等于「杀错良民」、「放生激进」。
至于形式方面,据悉当局目前暂未决定采逐一宣誓还是集体宣誓形式,但考虑因素一定以是否足够庄严为大原则,而非方便快捷。而单一宣誓似乎更能看到宣誓者是否够庄严,当局又将会在过程中录影。据了解,宣誓不一定一日内完成,但流程会尽可能压缩,例如安排区议员在局长面前宣读誓辞后,再到另一房间签纸,再紧接另一议员立即宣誓;又或倒转,让等待宣誓的区议员先行签纸,再在局长监誓下宣读誓辞。当局为防止宣誓时有议员刻意影响流程,将作多手准备,包括在现场加强保安。
杜良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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