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情周记】接连状告政府 梁振英成港鞭

2020-11-09 08:00

梁振英状告屋宇署,要求其执法清拆立法会议员毛孟静的「违规建筑」,这是梁振英第二次状告特区政府。
梁振英状告屋宇署,要求其执法清拆立法会议员毛孟静的「违规建筑」,这是梁振英第二次状告特区政府。

上星期全国政协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又有动作,状告屋宇署,要求其执法清拆立法会议员毛孟静的「违规建筑」,这是梁振英第二次状告特区政府,各界自然议论纷纷。

梁振英接连状告香港官员,首例是今年九月质疑教育局、并多次点名批评教育局局长杨润雄只是谴责和警告失德教师,没有实际行动,又拒绝公开被谴责警告的教师和学校资料。其后他透过名下的「八○三基金」向法庭申请司法覆核,要求教育局公开已被裁定专业操守失当的教师姓名、任教学校名称,以及案件情节,日前他还就这个议题,「挑机」教育界议员叶建源,齐齐公开辩论。

告政府不一定是敌人

振英炮轰教协早有前科,没有甚么意外,告政府做法就较激,坊间甚至奇怪他这样做,是否与杨润雄有私人恩怨呢?有人向振英一朝时的某位局长查询,这位时任局长回答得很妙,反问来人:「乜你觉得有问题咩?CY不是帮了杨润雄一把吗?」

原来局长是在暗示,有很多意见杨局长都不适宜自行提出,因为任何意见都会触发社会上很多批评和反对的声音,例如教育局真的公布那些失德教师名单,可以想像会引发难以想像的反弹,恐怕政府招架不了。现时有第三者梁振英肯做「丑人」代为出手,政府就有大条理由说社会上有声音要求,而且那些要求不能说完全没有理据,无论是否打赢官司,无疑是帮杨润雄处理了一件悬而未决的难题。

梁振英告完教育局,上周再度出招,入禀高院,指屋宇署未有就立法会议员毛孟静住宅的车位改建工程适当执法,提出司法覆核。两个动作显见他状告政府,并非出于针对个别人士的行为,似乎是出于他的大套策略,不排除法律行动陆续有来。

状告政府的行为,有时不能简单视为善意或恶意,二○○一年,时任平机会主席的胡红玉,控告政府升中派位制度,以男女性别为派位方法的

根据,是违反性别平等,最终胡红玉胜诉,结果香港中学收生只以成绩高低作收生标准,令到较早熟的女孩子在中学成绩占了优势,不少名校的男女生的比例变得非常不平均。这个中一收生制度的改变,对社会的影响深远,至今社会上仍有很大的争议。不过,胡红玉以公帑告政府,其后在政坛仍然运程亨通,在政府内历任非常重要的公职,不久前仍任竞争事务委员会主席。

另外一宗是二○○七年三月,香港记者协会不满政府拒让网媒采访特首选举等官方新闻活动及使用政府新闻发布系统,申请司法覆核。案件原定在翌年中开审,结果政府在开审前急急放宽网媒采访的限制规定。只要是大众新闻传媒机构、有根据《本地报刊注册条例》注册、提交在申请前三个月内定期于网上报道新闻的证明、定期采访及向公众报道新闻和最少有一名编辑和一名记者就可以有和传统媒体一样的采访权。有人甚至认为大幅放宽是造成日后香港媒体泛滥的第一步。不过,无论是胡红玉或记协打官司,政府都没有视为一些不可接受的行为,也没有把他们当作敌人。

回归以来,历届特区政府都非常重视民望,而且日益明显,慢慢变成对任何具争议物的事情,最先考虑的是,是否会对其民望有影响,当考虑到推出的政策可能会受到反对,特别是反对派议员的反对,就会打击到政府或某官员的民望,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久而久之,就形成一种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官场文化。现在被视为建制派的振英出来以打官司当作打战鼓,产生集中精神的催战作用。

功能独特有政治市场

梁振英接连状告政府,有政界心谕为发挥了外国政党中的党鞭作用。那么,党鞭是扮演甚么角色的呢?对英国政治有了解的人知道,党鞭就是一条专对党内不力党员或坏孩子的「藤条」,职责是维护党内纪律,凡违规的就处以惩罚,罚则可轻可重。梁振英当特首的时候,施政作风强硬,应该要做的就去做。香港住屋供应奇缺,他要求官员用尽各种方法抢地,个个星期亲自开会,还决定有理无理推出郊区边陲建屋,引来司法覆核,即使案件仍未完结,在官司阴影下、政府无惧卖地收入受到影响,地皮照卖。地皮最终成功卖出建屋,其后的司法覆核官司以当局胜诉告终,自此司法干扰卖地告一段落。可见梁振英做事比较着重原则,敢打司法硬仗。

如果把特区政府和爱国爱港阵营视为「建制派」,梁振英和不同部门打官司,针对他认为施政不到位的地方,严厉督促,无异于自任「港鞭」角色。过去,建制派没有人肯做、或没有能力担当黑脸角色,现在梁振英坐拥「八○三基金」,要钱有钱、要人有人,目前香港社会处处充满争议,惟敢作敢为的人却没几个,他的党鞭功能既有独特功能,还赢到一定的政治市场。

特约作者:陈约翰
港情周记
编按:原题为「港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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