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情周记】剥牙方案再难受落

2020-06-08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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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决议通过为香港订立「国家安全法」。过往,在订立重大法案前,中央会积极邀请香港法律界提供建议,期望沟通和建立共识。今次的形势逆转,中央要为香港立法,本地法律界纷纷主动要为立法工作出谋献策,可谓此一时、彼一时也。

  人大在上月底通过了为香港订立「国家安全法」,备受国际瞩目。中央表明会在内地进行立法工作,之后在香港颁布实行。过往,中央在推动香港进行重大立法工作之前,都会广泛谘询香港法律界、港区人大政协等各界人士的意见。不过,今次中央决定通过为香港订立《国安法》,因为采取全国性法律在港实施的做法,谘询工作与过去不同。眼见这个情况,香港法律界未等中央询问,便急不及待主动出击,就立法工作表达各种关注和建议。

  大律师公会主席戴启思上周便去信中联办主任骆惠宁,希望人大常委会可提供法律草拟文本予他们参阅。终审法院前首席大法官李国能表示,理解中央为香港立法之馀,提出了几项个人看法。有在回归前后接触过类似立法工作的政坛人士觉得,今次中央与本港法律界的关系有了微妙转变。从《基本法》谘询和草拟开始,中央都会很主动就立法的工作徵询香港法律界意见,例如大律师李柱铭就是《基本法》起草委员之一。回归之后,最典型的例子是二○○三年廿三条立法。当时中央香港共同推动立法,据闻在未正式公布立法前,已经向大律师公会摸底,双方有良好互动,当时获摸底的大律师公会中人,目前还活跃于政界。

对本地法律界失互信

  现时回看,那次的摸底应算上了一课,当时获得谘询的人没有明确反对,而是原则上支持立法,提出了一些关注和意见。后来,反对者采用「温水煮蛙」的方法扼杀法案。他们在开始时从原则表示赞同,之后提出「魔鬼在细节之中」,不断提出质疑,要求修订,法案的规例变得愈来愈温和,甚至被讥为「无牙老虎」。不过,由于当时「沙士」袭港,经济低迷,民间怨气冲天,社会形势转变,有五十万人上街,「无牙方案」最终还是胎死腹中,廿三条至今都未立法。

  当年中央「摸底」的过程尚算畅顺,与香港法律界的沟通气氛不错,最后还是得不到香港法律界的支持。参与过推动立法的政坛人士事后检讨,可能是立法的宣传做得不足,社会经济环境又差,造成民怨冲天的不利环境,香港法律界或许是在这种情况下也无法支持。事隔十几二十年,回看法律界的长期表现,中央的看法似乎有所转变,特别是见到像大律师公会在过去一段时间的各种言行,变得愈来愈偏激,与中央和「一国两制」的原则愈走愈远。

  本地法律界对《国安法》这类政治性法律,倾向保守是可以理解的。只是,中央对香港法律界失去信心的是过去几年,特别是过去一年发生的社会动乱,一些法律界提出了所谓违法达义的主张。在近一年的街头冲突,他们对违法的暴力、私了市民不作一声谴责,甚至暗中支持和鼓励。过去,中央特别尊重香港法律界,认为香港实施的制度有与国际接轨,有其优越性。然而,当法律都提出违法达到政治目的,自然令中央的尊重和信任大幅下跌。当偏激的观点变成主流,香港法律界反对订立「国安法」是出于客观的法律观点,还是对中央政权的敌视?所以,中央通过要为香港订立「国安法」,到目前都对徵询香港法律界意见表现冷淡,互信基础如何已不说自明。

  中央为香港立法,理论上不需要走香港法律界要求的程序。中央对香港法律界保持距离,他们就主动出击,至于有多少效果仍待观察。

  从中央的角度,维护和落实一国两制的诚意是毋须怀疑的,如果香港不是黑暴难止,借社运夺权的议席已摆上枱面,中央是否会出重招本来难说。政坛人士认为在形格势禁下,中央会否接受香港法律界的建议,除了看互信等因素,还要从务实的角度去看,是否参考这些香港法律界的提出的所谓关注,考虑点还是能够收到立法的预期效果。

  过去,香港法律界提出很多方案,都是希望将来出来的法律条文比较温和,较易为西方接受,白一点说,就是尽量磨钝或甚至剥去法案的牙齿,大力收窄适用的范围。在二○○三年提出的廿三条版本,在很多情况下都无法引用,被人揶揄为「无牙老虎」。当时中央的态度是,立法是防患未然,既然《基本法》容许香港应自行立法,香港能够达成,总算完备了宪制的架构,与此同时,法例虽然收得很窄,对有心挑战底綫的人已有心理上的震慑,虽然条文差不多等如没有牙齿,仍然愿意收货。中央有良好意愿,可惜的是连无牙的法律,最后都被人反对打残,甚至连日后的立法工作都因此变得举步维艰。

要有止暴制乱实质作用

  现时比较二○○三年的形势已经有很大的不同,当年港独在香港人心中,是一个非常遥远的概念,没有人相信香港能够独立,甚至没有人敢把独立宣之于口。现时却见到有大批人公然聚集高呼港独,民间成立各种名义的本土或自决组织,有法律界认为以暴力推动革命,有人付诸行动,在街头威胁和殴打不同政见的人,有议员和政治人物跑到美国要求订立《香港人权法》,交付制裁的官员名单,遥遥走在廿三条立法之前,可见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事情,已不再是纯想像的可能威胁。在立法由震慑变为随时实施应用的变化下,是否接纳法律界的剥牙方案,已不单是信任的问题,还要考虑法律能否收到预期的作用。

  中央今次为香港订立《国安法》,是逼不得已落重药,这点不少社会人士都意识和理解到,因此反对声音比过去大大降低,甚至有人提出要立法才能够止暴制乱。客观环境说明,立法变成了实际的需要,所以,如何令到「国安法」能够做到维护香港稳定,不会对国家安全产生威胁,法例不可能是一只无牙老虎,一些香港法律界再提出旧日的论据表达关注,要求能够大力剥牙,又期望可以得到甚么样的回应呢?

特约作者:陈约翰
港情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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