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棋盘】大律师公会「自我边缘化」

2020-06-05 07:20

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戴启思。资料图片
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戴启思。资料图片

大律师公会日前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振武,指「港区国安法」现阶段仍有待全国人大常委会制订,其重要性已引起香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该法律一旦公布实施,必然对香港七百多万市民、企业,以及在本港生活、工作及营商的海外人士及企业影响深远。该会希望全国人大常委会可提供「港区国安法」的草拟文本作参阅,让公会可就该法律的形式及内容等方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供具建设性的意见。

为了表达诚意,大律师公会特地用简体字撰写函件,又强调自己提供的会是「建设性意见」,要求中联办主任骆惠宁代为转交。对于大律师公会此举,有建制中人认为只是为了制造议题的政治行为,指大律师公会曾出声明质疑人大常委会为香港订立「国安法」的权力,既然公会根本地认为人大无权立法,又如何就法律条文提出「建设性意见」?那不是自相矛盾吗?

大律师公会作为香港最重要的法律界团体,以往港府订立重要法例,公会都是必然谘询对象。○三年港府就廿三条立法,当年的大律师公会主席梁家杰就早已获得政府谘询,得悉立法内容。现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港区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大律师公会希望索取草拟文本,提供意见,亦是可以理解。不过,今时今日的大律师公会,在中央官员眼中,已成为反对派的「附庸」和「马前卒」,基本信任都缺乏,大律师要重拾过往在建制中的地位,向当局施加影响力,又谈何容易。法律界内的反对派一直视大律师公会是一个重要的堡垒,千方百计要占据这个堡垒;可是,一个没有影响力的大律师公会,要来何用呢?

至于「港区国安法」的草拟文本,至今仍讳莫如深。中央除了召见特首林郑月娥到北京听取意见外,亦要求港区人大和政协委员提交书面意见,但由于未见草拟文本,大家都只能提出原则性观点,尤其是集中在执法权及司法权问题上。有建制中人就担心,一旦草拟文本公布,会惹来更大争议,尤其是「外国干预」此一类别,由于香港是国际城巿,如何界定涉及「外国干预」的法律行为,可能较为敏感。由于人大常委会已决定加快立法进程,估计最快六月底完成立法,究竟人大常委会会在哪个阶段公布草案,亦都惹人关注。

杜良谋
大棋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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