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公修例 促销电话1周限最多3次
2024-06-22 00:00市民经常受到各类促销电话的滋扰,可谓不厌其烦,香港银行公会及存款公司公会为减低业界对市民造成的滋扰,修订《人对人直接促销电话自愿营运守则》,就电话促销活动提供指引,包括每周向同一电话号码打出的促销电话次数只限最多3次,又限定电话促销时间为朝九晚十等,新修订守则昨日起生效。金管局对此表示欢迎,并预期业界在该生效日计起6个月内尽快跟从指引要求。
相信不少市民每日都收到不少促销电话,包括来自银行、财务公司、大湾区地产经纪等。现时根据两个公会发出的新修订守则指引,其中就电话促销的频密度,最新要求银行和存款公司设定每周拨打至同一电话号码的人对人直接促销电话的次数应不多于3次,除非对方要求或得到其同意。
至于守则的其他指引,包括每日促销时间,一般只限于早上9时至晚上10时之间,除非对方建议改另一时间来电;守则又要求电话行销人员不应故意向对方隐藏发送电话号码的识别资料,并应以全名称呼对方,以及向对方提供行销人员的全名、代表机构、通话目的、用作核实行销人员身份的代表机构联络电话号码此等资料。
电话促销时间朝九晚十
此外,守则提到若潜在客户或现有客户已提出拒绝来电促销,电话行销员不应进行任何进一步促销。投诉方面,电话行销员和代表机机应妥善保存投诉纪录,及将有关统计数据提供予金管局等。
若行销员拨打电话时,意识到对方正身处海外旅游时,如对方尚未接听电话,便应尽快挂断电话,如对方接听电话,除非获得对方事先同意,否则应尽快终止通话。
两公会认为会员机构应尽快满足有关守则的要求,但有6个月宽限期以便会员机构作出相应的系统更改。
金管局表示,新修订守则就电话促销活动向业界提供指引,以促进良好银行经营手法,提升公众对电话营销体验。该局预期业界于时限内尽快跟从指引要求。
金融界立法会议员陈振英认为,新守则属克制与平衡的建议,但作用未必大,因大多市民本身已不接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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