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家族外聘CEO 多设看管及治理机制

2024-06-17 00:00

黄楚仪表示,一些家族考虑没有下一代人接手时,会在外聘请行政总裁。
黄楚仪表示,一些家族考虑没有下一代人接手时,会在外聘请行政总裁。

去年有本地家族扬言若无适合接班人,可向外招聘,引起市场关注。专注于家事法与私人客户事务、古明慧律师行顾问律师黄楚仪表示,发现一些新一代、现龄约20至40岁的家庭成员,未必想参与家族业务,故已有一些家族开始考虑没有下一代人接手时,在外聘请行政总裁,打理家族业务,而这些家族会设立看管及治理的机制,包括投资策略、评估专业团队的办事能力等机制。

她提及,虽然有一些家庭成员「锺意做生意,但就系唔想加入」,因为始终是背上整个家族生意的重担,若做错一件事或投资失利,便成千古罪人。
部分家族缺新一代接手

此外,并非每个家庭成员想踏入家族事务的范畴,如有家庭成员有意从行艺术及慈善相关行业。问及内地人会否较难接受让外人管治财产,她表示反而近来有一名年约80岁的内地客户较为前卫,愿放手让下一代或信托管理,认为此与个人想法相关,而非文化及年龄;另普遍来说,内地及香港人都有「情意结」。

黄楚仪表示,该公司近年内地客户数量增长特别多,可能与本地专才计划或世代相关,很多内地子女海归回来接手生意,而香港客户数量则稳健上升。她指出,内地客户通常想向外发展,相较香港仍处于起步阶段,包括让小朋友赴海外读书;另内地的法律及税制等方面与香港有较大区别,故可能需要使用多个方法,以达致客户要求。

目前家族财富传承工具包括家族信托、保险、遗嘱、持续授权书等。她称,不同的传承工具都有优点及坏点。她解释,遗嘱的缺点为当事人过世后才生效,如当事人昏迷、患有老人痴呆便有空窗期,故现时较多人询问持续授权书。在当事人丧失精神行为能力后,持续授权书亦可生效,但缺点是范畴较窄,及只可处理香港境内资产。至于信托为复杂的方案,可以做到一定程度的资产保护效果,亦可避开做遗产承办的过程,但费用较为昂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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