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医委会公职招揽生意 律师囚两年半

2023-08-26 00:00

医委会时任业外委员兼事务律师刘慧儿,于2017年在初步侦讯委员会审议期间得悉有男病人投诉医生后,将该病人资料披露给社区组织干事,再透过对方联络上该病人、唆使对方聘用她向医生提出民事申索,并要求支付约58万元律师费。她早前被裁定一项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罪成,法官谭思乐昨午于荃湾法院(暂代区域法院)判处被告即时入狱2年半,指被告损害医委会投诉机制,行为不能容忍,阻吓性刑罚无可避免。
向他人披露病人投诉资料

65岁被告刘慧儿(图),被控于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1月23日身为医委会业外委员,在执行其公职过程中或在与其公职有关的事上,无合理辩解或理由而故意做出不当行为。

辩方资深大律师夏伟志昨求情时,指本案属单一事件,只牵涉一名事主,被告过往品格良好,其犯案动机只是想协助病人,而非金钱得益,她现已得到教训及感后悔。被告自1997年开始执业,因在本案定罪,她或须面对纪律聆讯及可能从律师名册中除名。

辩方又指案件提控至今约3年半,被告承受压力及患上抑郁症,其父母亦年事已高,随时有可能离世,希望法庭考虑缓刑。辩方另呈上多封求情信,包括前香港律师会会长周永健所撰。

谭官判刑时,指控罪严重,被告透过公职取得病人资料及向他人披露,行为不能容忍,考虑到案件因疫情延误及辩方务实地同意大部分案情,最终判监2年半。案件编号:DCCC 51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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