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予信涉非法集结被捕后 获公民党力捧出选
2023-08-19 00:00
「35+」初选案续审,被告李予信昨于西九龙法院解释,当年5月中退出郑达鸿港岛区团队,6月初却下定决心参选「超区」,因为「我系想做立法会议员,同之前心态唔同在于排第二唔会做到立法会议员」。李予信其后因为胜算不高,公民党不愿借出选举经费,故拒绝让其出选。李予信忆述「612」一周年被捕后,公民党改变主意,有高层捐献支持其出选,党内随即恢复参选程序,惟其最终于初选中落败。
本非潜在参选人
李予信6月初先后会见公民党选举策略委员会及品格审查委员会,并向党内区议员介绍政纲及选举开支预算,当时预计初选约需40万元,希望获全额资助,而立法会选举则需160万元。然而李予信获告知初选公民党只会提供7万元资助,4日后公民党时任副主席赖仁彪回覆拒绝其徵召机制申请,由于其胜算不高故公民党不能向其借贷33万,「好似一个投资嘅决定咁样,佢觉得我开出嗰个financial(财务)嘅要求党满足唔到」。
由于并非潜在参选人,李予信不知悉6月9日初选记者会,亦从未参与讨论2日后公民党联署《墨落无悔》声明。「612」一周年李予信到铜锣湾视察最终以非法集结遭警方拘捕,李指当时受了伤所以被送往东区医院,公民党3名律师包括杨岳桥、梁嘉善及彭皓昕,亦有到医院探望李。后来公民党改变立场,接受李代表党出选立法会。李收到赖仁彪电话指有关转变与其被捕有关,「因为我被捕之后,引起了党内高层及党员的关注,所以其实就会有啲捐献来自佢哋,去支持我出选,所以之前因为财政理由拒绝,咁而家党就可以重新考虑,去解决之前嗰个财政问题,支持我出选超区」。
辩方亦展示李于2020年6月27日要求印刷公司印制的选举宣传单张,单张上写有承诺会否决预算案逼使政府回应五大诉求,以及印有前特首林郑月娥的头像相片,相片印上「抗击极权爪牙」的字眼。李同意单张上的设计及印刷,都是在《香港国安法》之前作出的,并有向公众派发;其后李得悉《香港国安法》将于6月30日晚上实施,故决定于加印前先观察法例的条文再作打算。案件编号: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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