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员恐吓上司 判120小时社服令

2023-08-19 00:00

被告陈定邦
被告陈定邦

43岁男消防员去年8月在机场消防局被时任消防区长要求戴口罩时,恐吓对方扬言「我有情绪病,一拳打死你都无罪」。消防员受审后被裁定刑事恐吓罪成,裁判官施祖尧昨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指被告现已被停职,承诺改善情绪控制,家人亦指其有进步。施官认为案发时消防局内有多人包围2人,事主受惊程度并非最严重,加上其前景受本案影响,已受教训,故依报告建议判处120小时社会服务令。
被质问为何不戴口罩

施官早前裁决指事主质问被告陈定邦为何不戴口罩和有没有医生证明书等,均属合情合理,并无挑衅性,而被告称「我有情绪病,一拳打死你都无罪」,明显是带有法律理解的说法,故被告并非本能地爆发出疯狂的字眼,而是有意图地威吓事主,终裁定被告罪成。

辩方求情指,被告1999年已加入消防处,至今24年,被告虽然不认罪,但承认了大部分控方案情,唯一争议为有否意图使人受惊,被告没有实际施以暴力,亦没有向事主提出其他不当要求,现场亦有其他消防员,事主受惊程度并非同类案件中最严重,希望法庭考虑给予被告机会。案件编号:WKCC484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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