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建会:增国安条款 不影响发展商投地

2023-02-14 00:00

地政总署自去年底招标的启德2A区4、5B及10号住宅地开始,于招标条款加入国安适用条文。
地政总署自去年底招标的启德2A区4、5B及10号住宅地开始,于招标条款加入国安适用条文。

(星岛日报报道)地政总署去年开始于政府土地招标及短期租约条款中,加入国安法的适用条文,政府有权基于国安原因,取消财团入标资格或中止租期租约。地建会执委会主席梁志坚认为,有关做法对发展商投地,以及外资企业投资香港,不会造成影响。
市建局:研究是否适合加入

梁志坚表示,政府于土地招标条款中加入国安法的适用条文,对发展商投地不会有影响,因为作为正当商人,不能做危害国家安全的事情。他又说,相信有关措施亦不会影响外资公司来港投资,因为全世界每个地方都会有维护国家安全的相关法例,外资必须遵守,又形容香港自由度已经很大。

此外,对于市建局于未来的重建项目中,招标文件会否同样加入相关条文,市建局发言人表示,局方会就有关条款是否适合加入至发展项目的合作发展标书,作进一步研究。

根据地政总署资料显示,自从去年11月推出招标的启德2A区4、5B及10号住宅用地开始,政府于招标土地的条款内,均加入国安法适用条文,包括近日截标的荃湾宝丰路住宅用地,以及本月底截标的旺角洗衣街商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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