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思而行|特区之国际元素

2022-11-17 00:00

尽管美国政客用尽抹黑诋毁手段,阻止西方金融领袖来港参与特区举办的金融高峰会,除了几位与会者「忽然」染病外,峰会仍取得成功和令人满意地圆满结束。有人问在「一国两制」下,对外事务应由中央全权处理,为何特区政府仍要这么努力在国际间建立一个独特的经济形象?答案可能是,这正是「一国两制」的真正意义。
可以「中国香港」名义推广

翻查《基本法》有关条文,我们不难察觉到第十三条虽然明确规定中央负责管理特区有关的外交事务,但同一条文亦清楚表明中央授权特区依照《基本法》「自行处理有关的对外事务」。第一○九条要求特区政府提供适当的经济和法律环境以保持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在第七章有关对外事务的条文下,第一百五十条亦规定特区政府代表可参与中央政府进行的与特区直接有关之外交谈判,第一五一条规定特区政府可在经济贸易金融等领域以「中国香港」名义单独与世界各国、各地区及组织保持和发展关系,签订和履行有关协议;以国家为单位参加的国际组织和会议则在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下,特区政府可派遣代表成为中国代表团的成员,并以「中国香港」之名义发表意见。

从这些条文可见,最少在经济领域上,特区可以「中国香港」名义推广、发展和维护经济、贸易和金融等事务和地位。在《基本法》下,特区负上特别责任,包括维护及发展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特区在这方面的工作不但是为了香港,亦负上了推动国家利益的责任。近年来,这责任更包括协助国家推广人民币国际流通化的重要任务。

要维护发展特区这个国际银行服务窗口,我们必须坚守金融发展事务,巩固国际金融中心地位。这不是容易的工作,在这方面,我们的先天有利条件是行之有效之普通法制度,和严谨、达国际水平的金融监管体制。这两者之优势是维护及发展特区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之主要基石,难怪国家主席在不同场合一再强调,我们不但应长期坚持「一国两制」,更应尽力维护特区的普通法制度。改变了这制度,特区只是另一中国城市,我们便失去了其他中国城市没有之独特优势。

要成功负上国家给予特区之重任,除了不断优化和维护我们独特的制度体系外,软件的配合亦极为重要。我们要留意的,是国际商业言语之水平、金融科技之发展和吸引优才留在特区之重要性。新一届政府对发展金融科技已提供了很多具体和独到的资源和发展蓝图,但在提升国际商业语言水平和吸纳优才方面,暂时仍只闻楼梯响,未见有人来。特别是我们年轻高校生的英语水平日渐下降是令人尤其担心之现实情况。相比内地的高材生,很多时候我们发觉至少在国际视野和英语水平上,我们的新一代均不知不觉地被比下去了。

要全面准确成功落实「一国两制」,我们不能忽略特区之国际元素。这不但是「一国两制」之特色,亦是我们成功的不二法门。一九年黑暴事件产生了很多涉及外部势力的社会矛盾;我们正努力纠正这些过错,令社会由乱至治,但在这过程中,我们要切忌纠枉过正,在不知不觉间忘记了国家给予我们在「一国两制」下之使命和维持国际元素之重要方程式。要真正做到由治及兴,我们必须坚守及发展这重要国际元素,才不负国家所望。
汤家骅
资深大律师
民主思路召集人
 

關鍵字

最新回应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