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青少年可安排湾区工作
2022-10-29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新一份《施政报告》重视在囚人士更生发展安排,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昨日表示,因反修例事件而入狱的青少年达数以百计,大部分年轻人在惩教院所都深感懊悔,政府已加强更生安排,就业辅导方面,有商界朋友希望聘请青年,在服刑完毕后到大湾区工作;学业方面,包括与都会大学签备忘录。翻查资料,截至今年八月三十一日,共有一万零二百七十九人因与反修例事件相关的违法行为而被警方拘捕,当中十八岁以下有一千七百五十四人;需承担法律后果的人士中,被捕时为十八岁以下的人士有三百五十三名。
邓炳强昨在一个电台节目透露,在囚人士的背景和以往不一样,不少是大专生及大学生,因反修例事件而入狱的青少年达数以百计,大部分年轻人在惩教院所都深感懊悔,知道自己被煽惑,希望有更生机会。
加强心理及就业辅导
邓炳强认为,为何年轻人受人煽惑,「因为对国家认识不多,都无去过,人哋话国家唔好就信晒」,当向他们讲回历史,五千年历史,现在无论在经济、科技,特别在人民生活方面成就,打赢脱贫攻坚战。他指,年轻人理解之后,对国家看法不一样,不少人希望往内地,甚至工作。
学业方面,邓炳强指,更生安排包括与都会大学签备忘录,认证其他大学的学分,以及安排导师到院所进行导读,日后在囚青年出狱,可安排他们入读全日制课程等。
翻查资料,保安局在回应立法会书面质询时提到,截至二○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共有一万零二百七十九人因与「黑暴」相关的违法行为而被警方拘捕,当中十八岁以下有一千七百五十四人;二千八百九十三人被检控,当中十八岁以下有五百一十七人。
在已经完成司法程序的案件中,涉及二千零四十四人,约八成即一千六百三十一人需承担法律后果,包括定罪被判刑、社会服务令、感化令、经法庭签保守行为等。
需承担法律后果的人士中,被捕时为十八岁以下的人士有三百五十三名,当中最高刑罚为入狱五年六个月,最低刑罚为经法庭签保守行为。
惩教与都大深化合作
惩教署与香港都会大学在本月二十四日签订合作备忘录,深化合作关系,落实双方在教育方面的长远合作,为希望继续进修的在囚人士提供更全面的支援,包括加强提供经济援助、学分转移和课程衔接等,协助有适当学历的在囚人士继续修读大专课程。
至于《基本法》二十三条方面,邓炳强指,二十三条立法工作从未停止,因过去一年国际发生新形势变化,令当局对于有关《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的评估有不同,加上本地有国安法判例需要研究,认为立法不能草率,以免将来要修改便麻烦。
他提到,二十三条有七种罪类,《国安法》已包含分裂国家及颠覆政权,但叛国、煽惑叛乱、窃取国家机密以及规管外国和本地政治团体都需要立法去做。他又指,留意到英国近日公布国家安全法案,提出许多新事项,当局需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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