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索余德丞1466元 农塲餐厅老板申索驳回

2022-10-04 00:00

餐厅东主陈兴涛庭外称会上诉。
餐厅东主陈兴涛庭外称会上诉。

(星岛日报报道)前无綫电视艺人余德丞今年五月与两名YouTuber到深水埗农塲餐厅拍摄试食片时,批评食物难食。餐厅东主陈兴涛因而入禀小额钱债处控告余未经同意在餐厅拍片牟利,行为属诈骗,向他追讨店铺租金及电费一千四百六十六元。案件昨再讯,余未有到庭,暂委审裁官李英瑜认为,本案申索无聊琐碎,滥用司法程序,虽明白申索人在疫情期间经营餐厅困难,或会对网上评论感「不是味儿」,惟他在法律或证据上都毫无胜算,因此驳回申索,不作讼费命令。
审裁官昨指,申索人陈兴涛力陈,包括答辩人余德丞在内的三名网络主持,在未有告知他的情况下,于其餐厅内进行商业性牟利拍摄,构成欺诈行为。余则在早前提交的抗辩书否认诈骗,形容申索无聊琐碎、缠绕及不合理。余与陈只是食客和东主的关系,后者没有申索基础,从涉案片段可见,余从未掩饰其拍片行为,不能构成欺诈,反驳陈的说法并无依据。餐厅员工当日没有阻止拍摄,余拍片亦与陈所追讨的租金水电费用无关,也无证据显示余拥有片段或用以牟利。

针对陈称片段奚落及侮辱餐厅,含有诽谤陈述,审裁官则指此非小额审裁处的司法管辖权,余在片中只是表达个人意见,没有证据显示他设法蓄意对陈造成损害,或采用虚假言词,认为陈没有法律依据指控余有收取额外费用造成租金损失。 审裁官裁定,申索没有合理理由,属于无聊琐碎,滥用司法程序,而陈亦坦言没有胜算机会,只想给余教训,正正就是无理缠绕,最终决定驳回申索。申索书指,余今年五月二十九日未经陈同意,盗用了陈的私人地方进行商业性用途的拍摄,故向余索偿当日拍摄的租金连电费共一千四百六十六元。
试食劣评 生意减逾半

陈兴涛于庭外称会提上诉,称自己经营餐厅逾三十年,不论评价正面或负面,都会诚心接纳,斥余「呃咗几十万人」,批评其抗辩书的说法「无家教」。陈又透露,片段上传网站后,餐厅生意减少「一半有多」,但余等人却没有承认错误。

案件编号:SCTC14132/2022。

關鍵字

最新回应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