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村》案法官:自由非无远弗届

2022-07-21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五名前香港言语治疗师工会理事,涉嫌参与出版《羊村》系列绘本(见图),全部人否认串谋刊印、发布、分发、展示或复制煽动刊物罪,昨于区院续审。辩方在结案陈词中指,各被告只是行使法律授予的表达自由,他们对政府的批评属合法,又指绘本无指名道姓,无任何用字遣词具煽动性,每人对绘本内容可能有不同理解。法官郭伟健关注自由非无远弗届,有时候应当有所限制。案件押后至本月三十日续审。

五名被告依次为二十六岁黎雯龄、二十七岁杨逸意、二十八岁伍巧怡、二十五岁陈源森及二十六岁方梓皓。控方署理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伍淑娟续陈词并举例指,本案各被告角色有异,黎负责分派刊物,杨承担出版的费用,陈和方则分别拥有电子档案和管有电子器材,显示他们对事件知情并参与其中,符合共谋的定义。
辩方称批评政府合法

辩方大律师黄廷光认为,绘本中的「羊」和「狼」同属虚构角色,每个人对其中内容可有不同诠释,而且意思可随时间演变。而工会成立之初已有既定政治取向,过往亦曾向不同政府部门反映意见,可见会方有合法目的。辩方强调被告作合法批评,希望反映香港的现况,当中包含了对家园的关爱。被告接受传媒访问时曾解释,留意到小朋友问及社会事件的来龙去脉时,家长未必知道如何解释,故以比喻和童话故事表达会更易理解。

案件编号:区院刑事 八五四—二〇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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