牀照勒索案女被告:索款为引男事主理睬

2022-07-14 00:00

女被告黄莎莎称,向男事主索款只想吸引他注意。
女被告黄莎莎称,向男事主索款只想吸引他注意。

(星岛日报报道)本地连锁食肆集团男高层与三十一岁已婚女店员交往,疑遭女方要胁公开牀照,勒索五十万元的案件,昨于区域法院续审。女被告黄莎莎续自辩称,分手后曾向男事主X索款数十万,但只想吸引X的注意和理睬,而非真心讨钱。被告解释自己很喜欢拍照,故拍下X的相片作为回忆。
公司改合约疑X耍手段

被告称,自去年七月起她再没有与X见面,她心乱如麻,很担心对方,不能接受X突然消失。至九月公司突然更改其雇佣合约,扣减其假期及薪金,她认为是X耍手段,她当时不想离职,但为了面子愤而辞职。

同月X在电话中提出分手,并说会给她分手费和生活费,但辱骂她「臭X」及「搵人嚟扑你」。被告哭称,X的骂声至今仍在脑海挥之不去,「一谂起好惊」。之前两人从未吵架,「突然电话轰炸刺激我,真系接受唔到。」

她指,当时不解X为何在分手后,讨回交往时拍下的相片,不肯定X是否只想看看而已,「但我依家知佢部署系乜,想屈我,系大话精………我同佢一齐嗰阵系真心真意爱佢」,被告直斥X庭上的证供全是谎言。

被问到分手后,她以短讯向X索取十五万、二十万或五十万是否真心要钱,被告激动否认,称只是想令X注意和理睬她。

十月六日她应邀到酒店与X见面,她感到很开心,很想念X所以赴约,始料不及于当日被捕,「唔知点解喺背后咁样陷害我」,又发誓没有想过勒索。
应邀到酒店见面即被捕

控方盘问时,展示被告在酒店房拍下X的相片和影片,指出X其实不同意被拍摄。被告称,X自觉丑陋不喜欢上镜,但对方亦知道她喜欢拍照,故表示拍照没问题,惟不可流出,她亦答应,事实上至今从未公开相片及影片。

控方质疑,被告拍下X赤裸上身和穿浴袍影片的用意,被告解释她认为浴袍很特别,所以随意拍下,纯粹留下回忆。案件编号:区院刑事一一四六——二○二一。记者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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