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引《社团条例》取缔港大学生会
2021-07-16 00:00
现时除了中大学生会外,本港多所大学的学生会都向警务处进行社团注册。汤家骅回覆本报指,香港任何组织,无论有否注册都受《社团条例》规管;《社团条例》条文注明如是出于维护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所需,社团事务主任在谘询保安局局长后可取消任何社团或分支机构的注册或注册豁免。香港回归后政府仅曾一次引用《社团条例》取缔组织,就是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
汤家骅续指,虽然学生会每年换届,但相信是否取缔的考虑并非针对人,而是该组织一贯的行为,而近年见到学生会在社会和政治议题上都不时采取「出位」立场。他拒绝评论港大学生会的言论是否构成犯罪,但原则上宣扬恐怖主义思想存在干犯煽惑罪的元素。汤相信就算学生会被取缔,大学仍有其他组织,不等于会失去学生代表。
梁振英昨在facebook发文指,不能低估港大学生会事件的严重性,称港大学生会评议会上周的决议和声明绝对不是单一事件。他指,港大学生会的官方刊物《学苑》在二○一四年的封面专题是《香港民族 命运自决》;亦曾编印《香港民族论》,内容主张香港「寻找一条自立自决的出路」。当日《学苑》的总编辑梁继平就是反修例期间攻入立法会的人。梁形容「细时偷针,大时偷金」,强调姑息只会造成更大范围和更严重的祸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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