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姨舅案被告兄供称 不知妹曾住精神病院

2021-07-06 00:00

被告兄长魏敬东指不知道被告曾入住精神病院。
被告兄长魏敬东指不知道被告曾入住精神病院。

(星岛日报报道)二〇一八年六月鰂鱼涌公园两死两伤枪杀案,女子詹心桀被控两项谋杀及两项有意图而射击罪名。詹心桀兄长昨于高等法院作供指,自己不知道妹妹曾入住精神病院七至八个月,又交代詹心桀与母亲相依为命,母亲死后詹心桀悔恨未能让母亲在家安享晚年。詹心桀三姨则承认曾收到至少四封信,是詹于还柙期间撰写,其中提到「对你和舅父阿姨造成的伤害,我感同身受!万分忏悔!」又提到「妈妈的离开,令我太伤痛」,并多次致歉。

被告兄长魏敬东交代自己不知道被告九十年代中,曾在港入住精神病院七至八个月,亦不记得是否曾见过被告前臂「𠝹手」伤痕。魏敬东忆述案发当日被告表现正常,在鰂鱼涌公园时众人或站或坐在长椅,自己站在一旁,忽闻到尖叫声,举头一看见被告「举手攞住枪」,距离詹镇基后脑「好近好近」,不足一尺,被告随即开枪,詹镇基「即时倒落地下」。魏敬东续言,当时听到有人说「你点可以咁样㗎」,被告随后「攞枪对住二舅父(詹前驹)手臂开咗一枪」,詹中枪后初时站立,后来「倒喺地」。魏敬东继续说之后被告「见到我,向住我行咗两三步,我好惊,即刻向反方跑,无望返转头」。

辩方资深大律师蔡维邦盘问下,魏敬东交代一家四口自小在天津居住,父亲脾气不太好,曾向母亲动粗,又曾听母亲覆述天津大地震时,双亲逃跑后,母亲曾回头拯救两兄妹,称要生死与共,被告自此依赖母亲,父亲死后二人到港相依为命。魏敬东续指因母亲长时间需要人照顾,故两母女经常同住,又指母亲有幻觉幻听,但未能确定是否精神失常,二〇〇八年左右曾入住玛嘉烈医院精神科,被告又曾负责为母亲物色老人院,每日探望。魏敬东认同被告聪颖,又希望读到大学,曾因抑郁、焦虑等情况休学一年,又自命缺乏资源支持。魏敬东认为被告思想「好负面」但「无咁差,有好多兴趣,想改善自己环境」,母亲死后被告亦悔恨未能让母亲在家安享晚年。

被告三姨詹小慧作供承认被告被捕后还柙期间,曾寄出至少四封信给自己,惟第二封「擸一擸见几个字就唔想睇」,第三四封更直接扔掉。第一封信内文为「我是阿霞(被告原名),对唔住,你的伤势好些了吗?对你和舅父阿姨造成的伤害,我感同身受!万分忏悔!妈妈的离开,令我太伤痛!枪膛当时有九颗子弹,我没有,永远不会对你补枪!我好崇拜和爱你!永远都系!好对唔住!期望今生尚有机会弥补,重建心中期望的『美好』。」

案件编号:高院刑事 二七二——二〇一九。





關鍵字

最新回应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