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交选举申报书 两人认罪一入狱

2021-06-19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公民党前执委陈宇明及退休教师吴志雄分别于前年区议会选举中落败,早前各承认一项没有按照《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规定提供选举申报书罪名。裁判官杜浩成昨在观塘裁判法院判处陈宇明即时入狱六个月,为无提交选举申报书而判囚的先例,吴志雄则因有精神病纪录,遭下令还押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以待索取其精神科报告。

杜官判刑指案件涉及重大公众利益,过往有五宗同类案例,判刑由罚款至判处一百小时社会服务令不等,显示法庭重视此类案件,判刑须具阻吓。杜官又称选举是否公平公正至今仍未能核实,判被告监禁九个月,扣减认罪三分之一刑期,终判囚六个月,并拒绝被告的保释申请。

辩方求情称四十一岁软件工程师陈宇明一时大意,与委托的选举代理人沟通出错,才没有如期递交,强调陈宇明无意影响选举公平,现时亦因还柙而未能填妥资料。辩方续指被告当时受离婚官司及失业影响,目前亦要供养父母及孩子,为家庭经济支柱,希望法庭考虑非监禁式刑罚。

案件编号:观塘刑事九四一、九四二——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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