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拍飞虎队执勤囚半年

2021-06-19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时任历史博物馆男职员在前年十一月十七日「理大围城」期间,偷拍警方飞虎队员在博物馆执勤,发布至网上,昨被裁定阻差办公罪成。裁判官郑念慈指被告明知行动要保密,但拍摄及上传相片,明显向示威者通风报信,令警方行动曝光,故裁定罪成;另指案情严重,判被告入狱六个月,并拒绝被告保释等候上诉。

郑官判刑时指,四十四岁被告陈志华没有悔意,理大事件对公众秩序有重大影响,愈早平息愈好,被告延误警方部署。郑官强调本案涉理大事件,「军火库一样」,判刑要相应,又问「有咩案比今次阻差更严重?」吴申请保释等候上诉,郑官指看不到上诉理由,驳回申请。

郑官引述案情指,当日被告协助警员在馆内寻找观察点,并拍下警员背影,连同录音发布网上。警方认为行动曝光,终止任务及撤离博物馆。警员被偷拍时只有被告在场,上司亦认出录音为被告声线,遂肯定由被告上传。即使被告只把相片传给亲人,仍可预计会被广传。虽有新闻片段显示当日示威者怀疑有装甲车停在馆外,但没有说服力,不能确实警方在馆内执勤,而被告令执勤情况曝光。而被告必然知道行动要保密,故判断被告故意阻挠警员。

辩方大状吴宗銮求情时称被告有悔意,郑官质疑被告经审讯被定罪,「佢后悔啲咩嘢,佢为自己行为后悔定受法律制裁唔抵」,吴另指审讯过程对被告造成精神困扰,郑官反驳「同判刑有咩关系」。

案件编号 九龙城刑事一一二二—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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