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谭惠珠指新闻自由非「免死金牌」

2021-06-19 00:00

(星岛日报报道)警方国安处以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拘捕《苹果日报》及壹传媒五名董事及高层,并冻结该报旗下三家公司资产。《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接受本报访问时表示,新闻和言论自由不是令报纸可以犯法而不需负责的「免死金牌」,加上联合国的人权公约亦列明「保障国家安全」可以作为限制传播消息自由的理据。她认为,香港报纸有政治立场是现实,如果新闻内容包含政治观点,应访问不同立场人士以示公允,强调不论任何一派报纸都不可违法。

谭惠珠指出,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内容第十九条,「人人有发表自由之权利;此种权利包括以语言、文字或出版物、艺术或自己选择之其他方式,不分国界、寻求、接受及传播各种消息及思想之自由。」公约同时写明,上述权利附有特别责任及义务,故得予以某种限制,包括尊重他人权利或名誉;保障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衞生或风化。

「言论自由不是『免死金牌』,令报纸可以犯法而不需负责任。」谭惠珠强调,传媒一直都有法律底线要依从,「不会因为你话有新闻自由就唔犯法,或者话(政府)执行条例会摧毁新闻自由。」她举例,报纸、电影或刊物发布消息前应顾及有否违反民事法,例如诽谤,须考证报道内容是否符合事实,「如果系事实加上意见,意见要中肯唔好有恶意。」至于刑事方面,早前有不同机构的记者因为以交通及运输等事宜为由查册私家车而被控一项虚假陈述罪,她直言:「无论你系《铿锵集》或大公报,犯同一条法都会被起诉」、「万变不离其宗,当你刊登一啲嘢,可能有敏感(内容),你要睇法律。」

案中警方指《苹果日报》自二○一九年以来有数十篇文章,在呼吁外国制裁中国及特区政府涉违法。谭惠珠表明,就《港区国安法》第二十九条「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一罪,全世界所有实施国家安全法律的国家都立有相关罪行,因为有关行为明显侵害国家主权及利益。

她表示,香港的报纸有政治立场是一个现实,不论任何一派的报纸都不可违法。如果新闻内容包含政治意见,或某人的政治观点,她认为应访问不同立场人士以示公允。「如果可以学返以往咁,守番呢几种程序,就完全无问题。所以大家唔使担心。」她强调此案不是要攻击言论自由,「只是有条法律摆咗喺度,依家睇下有冇足够证据采取下一步行动。」

港大法律学院公法讲座教授陈文敏日前指传媒刊登文章是开放全世界阅读,内容亦非机密,质疑报章刊登文章如何构成「勾结」。谭惠珠说要视乎案件本身情况而定,目前外界未看到其他相关证据,认为陈的说法只是「推测的意见」。

对于国安处昨向涉案三家公司派递检控书,外界关注是否意味《苹果日报》有机会被「封铺」,谭惠珠称不清楚警方背后掌握的证据,不作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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