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家骅:事主或涉谎言煽动

2021-05-25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有报道指,「爆眼少女」双眼完好并已于去年离港赴台,社会再讨论应否公开事主医疗报告以查明真相。医管局回覆,指为尊重病人私隐,不会透露个别病人的具体病情。行会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指,只有涉及刑事违法行为及关乎公众利益情况,才可斟酌能否公开资料,若事主明知社会指控失实而不澄清,有可能干犯谎言煽动,但警方需要就此调查,有足够证据才能公开报告,否则便会触犯《私隐条例》。

「爆眼少女」曾于二〇一九年八月民间记者会透过影片现身,其间以受害者名义谴责政府及警队,呼吁警队停止一切暴力行为,又以古埃及荷鲁斯之眼作比喻,希望自己的右眼可令香港人远离痛苦,战胜邪恶。她主动澄清网上指她有哥哥的资讯并不真确,不过并没有提及右眼伤势及会否影响视力。

汤家骅指,若爆眼少女明知社会有指控警方令自己眼球爆裂的言论,而若这不是事实、她又没有澄清,或会干犯谎言煽动,这有可能是法律依据,不过仍要视乎对方意图、是否刻意等。汤认为警方需要就此调查,若有足够证据,才可公开医疗报告,否则便会触犯《私隐条例》。但他认为,事主本人并没有攻击警方,若因他人的指控而剥夺其个人私隐,对事主不公平,认为现时未必需要公开医疗报告。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周浩鼎表示,爆眼少女在覆核案中败诉后,相信警方已取得法庭手令索取及检视其医疗报告,认为现阶段警方正展开刑事调查,例如事主在当日现场的角色、有无干犯任何刑事行为,其间不能公开调查中包括医疗报告的所有资料,需要保密。

至于日后警方若要起诉,由于涉及私隐,他不肯定法庭会否公开整份报告,但认为审讯时一些报告内容有机会露出端倪。他又指,暂未见到医管局可以向公众公开「爆眼少女」的病历。

民建联葛佩帆认为事主明显「身有屎」,其一连串举动,包括拒绝报警、涉嫌伤势作假及诬蔑警方伤人的记招、以司法覆核手段拖延警方澄清等,涉嫌违反「煽动他人参与非法集结」及「煽动暴动罪」。她要求执法机构应尽快搜证调查,包括彻查相关人士当日于暴力冲突现场是否牵涉违法行为,务必把所有涉事违法者绳之于法。

關鍵字

最新回应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