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庭法官引导陪审团 可考虑梁凌杰「想做的事」

2021-05-25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反修例示威者梁凌杰前年六月十五日太古广场堕楼死亡。死因裁判官高伟雄昨开始引导陪审团总结各方供词,并引述梁电话内的备忘录档案,以「恶法杀港」为题,内有心灰等字眼,可得知他在案发三日前已考虑制作相关字句;其搜寻记录亦有「金钟跳楼」、「旺角跳楼、心灰」及「反送中英文」等关键字,事发当日早上曾身在佐敦,陪审团可考虑死者是否早已「想做打算做的事」,高官强调本案背景涉及社运,着陪审团勿因个人政治立场有预设,亦不应因某些观点而假设某些人做事背后有既定原因,并形容这是阴谋论,陪审团将于今早退庭商议。 

高官指,死者在一八年一月购买保额三百万元的人寿保险,受益人为他的父母。而死者手机有一个案发前三日建立的档案,以「恶法杀港」为题,他当时或已考虑制作相关字句。他亦曾搜寻「旺角跳楼二〇一九」、「金钟跳楼」等,与横额标语脗合;死者是否思考去旺角或金钟做他想做的事,死者的电话有拍下笔记簿,显示「我对呢个香港心灰意冷」的字句,当中有何原因及意图。

代表警方大律师熊健民陈词时先对梁的离世表示婉惜及向其家属致以慰问,指当日有多名警员即使休假仍赶赴现场,只为救人,「唔系讲有几伟大,要大家拍手赞扬」;不少人抱「少做少错,唔做唔错」态度工作,当日警员已尽本分拯救生命,单凭政治立场评价警方表现并不公平。

熊提及时任立法会议员邝俊宇曾要求接触梁被拒,有人质疑让他接触梁或可避免悲剧发生。熊强调假设指向美好结果,「一厢情愿的愿景」。警方需考虑所有人安全,拒绝其要求合情合理有必要。梁的不配合令救援「逆水行舟」,事倍功半。熊指警方不论政治立场,珍惜及重视任何生命。

消防代表大律师陈碧琪指,行动涉消防、警方谈判及行动组三方,各方对计画清晰。消防另因有栏杆阻碍而未能把气垫设在梁正下方,基于安全理由未能拆除栏杆;现时最细的气垫面积亦达三点五米,比行人路阔,只可承受十三米高,梁从十七米坠下,故即使有较细气垫亦不适用。

陈复述,当晚平台上有三名消防员曾捉着梁,但梁挣脱双手,消防员只能抓着其上衣直至坠下。梁坠楼后消防员亦立即急救,惟送院后证实死亡。陈续指,前线救援人员已尽力拯救,惟未能成功。陈最后对梁离世表示难过及向所有关心梁的人士致以慰问。案件编号:死因研讯 四八一—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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