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检讨发展规划制度 重拾高效香港速度
2021-05-25 00:00曾几何时,「香港速度」是一个褒义词,内地以至国际社会,对香港的发展速度和节奏深表惊叹。但时至今日,「香港速度」彷佛已变成一个贬义词,尤其是相对于发展神速的内地来说。在深圳河以北只需三、五年便完工的基建和发展项目,在深圳以南的香港特区,往往要搞上七、八年才完成。有些项目甚至虚耗了长达十多二十年,仍然仅停留在研究、谘询及规划阶段。
由笔者担任主席的立法会工务小组委员会上周审议有关拨款,各党派议员都原则上支持兴建十一号干线,但对于当局需要花上五十四个月、即长达四年半时间来完成是项研究深表不满,要求加快相关工作及缩减部分程序。若连同实质建造工程,整条干线预计去到二〇三六年才能落成通车,即前后合共花了三十六年时间,期间数以十万计的新界西北居民,以至香港的整体经济及城市发展,都为此付出了沉重代价。
政府解释,由于十一号干线涉及多条地下隧道及跨海大桥,因此需时约三十个月进行土地及海洋堪察、工程技术研究、具体走线设计及详细交通评估等。至于馀下的二十四个月,主要预留作为走线设计进行法定的刊宪谘询和环境影响评估程序等,这两年时间能否酌量缩减,关键是有多少反对意见及其反对对理据,以及当局能否迅速、妥善地处理有关意见。
相对于兴建公共交通基建,涉及土地改划、收地换地及修订地契的法定谘询和审批程序,往往更为繁复冗长,阻慢、窒碍了大量公私营的发展及重建计画,影响香港的土地及房屋供应,并令到相关业权人及专业人士苦不堪言。
政府早于二十年前,便提议分三个阶段全面检讨和修订《城市规划条例》。其中在〇三年进行的首阶段修例工作,原意是精简及加快相关程序,促进发展,但由于社会当时要求提高城规程序的透明度和增加公众参与,最后反而令有关制度变得更繁、更长,有更多空间被反对发展的既得利益者或别有用心的人士滥用程序,拉布阻挠。
吸取了上述「教训」,不少业界人士以至政府官员,都担心继续推动修例可能只会因快得慢,「愈改愈衰」,令有关程序变得愈来愈冗长和繁复。
随着香港的政治环境回复平稳,立法会运作恢复正常,社会有声音要求当局认真总结过去经验,检讨现行的发展及规划程序,包括城规条例、环评条例等,从而加快香港的城市建设和发展,重拾以往令港人引以为傲的高效「香港速度」!
谢伟铨
立法会建筑、测量、都市规划及园境界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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