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传媒要求警方交还非涉《国安法》文件

2021-05-25 00:00

(星岛日报报道)警方先后派员搜查壹传媒大楼及观塘力高顾问有限公司取走大量文件,壹传媒与多名涉案人士入禀高等法院,要求法庭下令警方归还任何受「法律专业保密权」保障的资料、不属法庭手令覆盖范围的资料,以及任何新闻材料。壹传媒昨于高等法院申请修改原诉传票内容许可,指出警方特意引用《港区国安法》申请涉案手令,理应只能检取与《国安法》案件有关的证据,但警方疑以该搜查所取得的文件,用以并非涉《国安法》的串谋欺诈案,故认为警方需归还任何并非涉及违反《国安法》的文件。壹传媒一方有意就此申请暂时强制令,代表警务处处长的资深大律师孙靖乾则指,据国安法,执法部门可同时采用一般法例和国安法的权力,壹传媒现在争议如何诠释涉案手令的权限,理应提出司法覆核而非民事诉讼。

代表壹传媒等公司的韦仕博资深大律师指,涉案手令是根据《国安法》第四十三条向裁判官申请而获得,其搜查亦应受限于特定范围内的资料,即警方应只能检取与《国安法》案件有关的证据,归还任何与《国安法》案件无关的证据。而黎智英、周达权、黄伟强三人被控一项欺诈的审讯订于明年三月开审,而警方以《国安法》申请手令所取得的文件,疑被用于该案作检控证据,无论涉案手令合法与否,警方亦是过度搜取资料,故有急切性去处理警方所捡取的资料是否合法的问题,须尽快归还不应保留的资料,包括新闻材料和法律保密资料,亦希望申请暂时禁制令禁止警方使用有关资料。案件编号:高院杂项案件一二一七至一二一九、一二二一至一二二二、一二三九至一二四〇——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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