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空少认管有枪械弹壳候刑
2021-05-19 00:00
游德康暂委法官昨在庭上问控方,涉及真枪是否未上膛、没有子弹在内、未曾使用,有没有证据指被告有意图把涉案枪械用作任何非法用途。控方回应指没有证据显示涉案枪械曾被使用,亦没有证据显示被告有意图用作任何非法用途,而涉案枪械存放在住所牀后位置,没有上锁。
警方于前年一月四日接获线报在街头截查及将被告林靖峰拘捕,被告当时声称只有一支电枪及一对手铐。被告带警方到青衣单位时,警方再搜出三支长枪、一支手枪及多件枪械组件,以及一百零一粒子弹壳。林解释说自己透过网上购物平台购入涉案枪械,以拆件形式从美国邮寄到香港,每次以不同的收件人姓名收货,青衣单位由其继父持有,继父以为涉案真枪只是气枪。警方其后再到旺角单位搜出一支电枪及一件黑色枪械组件。
被告警诫下表示,自己是野战发烧友,认识三名志同道合的军事迷后,曾向其中一人炫耀自己托人购入了一支MK12射手步枪,但没有持有枪械管有权牌照,他明知进口枪械是不合法,解释是为兴趣及赚钱,而他亦会转卖夜视镜及雷射笔等配件从中获利,涉案一百零一粒子弹壳则是他多年前在夏威夷合法射击后的残骸,他管有子弹壳只为收藏及纪念之用,他亦指自己从没有使用涉案四支真枪,强调自己没有伤人意图。他指只有两名军事迷知道他管有真枪,而他在一八年与二人发生争执,故改把涉案枪械及组件存放在继父家中,以免二人将他管有枪械事件告知警方。
案件编号:高院刑事案件二九六——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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