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委可以不同身分 最多提名五候选人

2021-05-01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修改选举制度条例草案的法案委员会昨日继续开会,审议政府就草案提交的修正案,包括在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新增一至三名非官守成员,连同最多五名官守成员,令资审会人数上限增至八人。政制局亦顺应议员意见,容许选委在立法会选举中,以不同身分最多提名五个候选人。另外,地方选区和功能界别候选人若在选举日前去世或丧失资格,选举程序不会终止。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衞在会上简介政府提出的十一项修正案(表一)。资审会成员上限从五人增加至八人,特首除委任主席及二至四名官守成员外,须同时委任一至三名非官守成员,而主席必须由官守成员担任。政府将在条文指明资审会根据国安委审查意见书作出候选人资格确认的决定,不得提起诉讼。资审会将负责刊宪公布获有效提名的候选人名单,如候选人在投票日前丧失资格,资审会须刊宪述明其原先的决定已被更改。

上周有多名议员关注选委在地区直选的只能提名一个候选人,批评有关安排变相剥夺选委以地区选民提名的资格,而且令直选参选人争取选委提名难度高很多。政府最后让步,建议剔除相关限制,容许选委以不同身分在地方选区及功能界别提名不同候选人,最多可以在五份提名表格分别提名五人(表二)。

地区直选中,选委可在自己所属选区以地方选民身分提名一候选人,并以选委身分在自己所属选区或任何其他地方选区提名另一人;也可选择在所属地方选区同一提名表格上同时运用选委及地方选区选民身分提名一位候选人。

新民党叶刘淑仪表示不明白有何理据给选委这么多提名票,质疑一千五百名选委可以提名七千多人。律政司署理律政专员梅基发表示,有就该问题上与中央部门沟通,《基本法》附件二没有限制选委行使地区选民的另一个身分去提名。工联会黄国健则感谢政府从善如流,认为现有安排更合理。

原有修订下,地方选区和功能界别候选人若在提名期结束后但在选举日期之前去世或丧失资格,须终止选举程序,所有候选人选举开支不获发还。做法引起建制派强烈反对,认为对合资格候选人不公平;民建联陈克勤忧虑有关修订会造成漏洞,令明知不合资格的人士故意阻碍选举进行。当局指收到三十八名立法会议员联署,因应议员的关注,政府建议修订有关条文,如出现上述情况选举程序不会终止,安排与选委会界别一致。

对于有议员批评,受资助机构拒绝借出场地作票站只罚款一万元是太轻,当局同意上调罚款额至五万元以提高阻吓力。另外当局亦调整会计界及酒店界界别分组的投票人资格,会计界界别分组建议加入投票人在登记前的三年内进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工作方符合登记资格;酒店界界别分组则删去法例上的「持牌」要求。

曾国衞在会上表示,涉及对资审会根据国安委意见的候选人资格决定不得提起诉讼;终止选举程序的要求;以及团体选民和团体投票人的获授权代表要求和资格的三项修正案,政府在内容上需要进一步疏理,建议留至下周一的会议上再讨论,获法案委员会主席廖长江接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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