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赞原审裁决「无懈可击」

2021-05-01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上诉庭三位法官一致赞扬原审区域法院法官陈仲衡独力审理此宗棘手案件的表现,又指案件历时二十二天,陈官面对辩方逾二十名大状及律师,当中包括八名资深大律师及十二名大状,上诉庭透过涉案文件及录音誊本,可见陈官在处理案件时没有忽略任何重要证据,令其裁决无懈可击。上诉庭又表扬陈官一人独自解决繁重的事实及法律争议,展现了精湛老练的能力,以及完美绝顶的公正性及耐性,而陈官的书面裁决理由详细明确又完整全面,能充分协助上诉庭处理有关上诉议题,亦令上诉方的投诉均毫无合理争拗之处。

案中上诉人之一陈健民昨在庭外表示,对上诉庭判决表示非常失望,而当初发动和平占中运动时,占中九子已表明会承担法律责任,有部分被告更在占中运动完结后主动到警署自首。陈解释原审时出庭作供及提出上诉的原因,只因认为控罪不合适,由控告「未经批准集会罪」改为「公众妨扰罪」,而「公众妨扰罪」赋予政府过大权力,进而损害到公民权利,特别是「煽惑他人煽惑罪」。陈健民强调普通法的传统应尊重公民抗命的公共性及非暴力原则,故认为法官应尽量轻判,亦认为上诉庭未能纠正原审法庭的决定。

陈续称现需时与律师团队研究判词及商讨,才决定会否进一步上诉至终审法院,除了考虑法律观点,亦须考虑社会资源,例如把现有资源留给其他抗争者进行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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