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非法集结案 黄之锋等四人认罪

2021-05-01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支联会于去年举办六四集会后,事后二十六名民主派人士被控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其中黄之锋、岑敖晖、袁嘉蔚和梁凯晴等四人昨在区院认罪,案件延至下月六日判刑,四人须还柙。原亦打算认罪的朱凯廸昨突改口,表示仍需时考虑,申请押后至六月十一日才进行答辩。控方指,案发时为疫情最严峻的时期,香港将应变级别由高转至紧急,遂基于公共衞生考虑拒绝支联会集会申请,但支联会无就决定提出上诉,却仍在当日如期举行集会。

控方昨读出案情时多次提及现场有人大叫「五大诉求,缺一不可」等政治口号。随即遭主审法官陈广池打断,强调相关政治口号与本案无关,毋须复述,控方最终同意删去相关口号内容。

案情指,警方去年以疫情严重为由拒绝支联会举办六四周年晚会等申请。惟当日傍晚仍有大批人群在维多利亚广场聚集,包括四名被告在内的群众在李卓人的带领下进入公园内的足球场。人群在足球场内手持白色蜡烛聚集,周围有不少人大叫政治口号。及至晚上八时,聚集人群增至两万人,李正式宣布集会开始并发表演说,群众在李的带领下默哀、高叫口号及唱政治歌曲。集会在四十五分钟后宣告结束,人群开始散去。

资深大律师夏志伟为四人求情时指,六四烛光晚会过去已举办了三十年,每一次均是和平及有秩序地举行,本案涉及的集会亦不例外,过程并没有涉及暴力行为。夏志伟表明本案为首宗与公共衞生相关的未经批准集结案件,但四名被告当日全程戴口罩。集会的筹办者亦有采取行动让聚集群众保有社交距离,并非漠视新冠肺炎。

夏志伟续指,四名被告均是接受过良好教育的青年,岑、黄及袁三人虽有其他案件在身,但全与示威案相关,可见他们一直真诚地相信自己的政治追求。夏志伟强调,除非别无他法,否则文明的社会不应将四名富有前途的青年送进监狱,希望法庭能为他们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惟陈官表明社会服务令不适合本案。

本案二十六名被告为李卓人、何俊仁、邹幸彤、蔡耀昌、张文光、麦海华、尹兆坚、赵恩来、梁耀忠、梁锦威、黎智英、郭永健、陈皓桓、何秀兰、胡志伟、梁国华、黄之锋、罗冠聪、袁嘉蔚、梁凯晴、岑敖晖、何桂蓝、张昆阳、梁国雄、朱凯廸及杨森。其中罗冠聪及张昆阳早前缺席聆讯,遭法庭发出拘捕令。

除黎智英外,其他人均被控一项在维园与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另李卓人、何俊仁、邹幸彤、蔡耀昌、张文光、麦海华、尹兆坚、赵恩来、梁耀忠、梁锦威、黎智英、郭永健及陈皓桓共十三人被控非法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李卓人再被控举行未经批准集结罪,他们的案件将与朱凯廸一同于六月十一日再讯。案件编号:区院刑事八六五、八七六、八八五、八九○及八九二──二○二○。

關鍵字

最新回应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