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保护罪」最快明年立法

2021-04-21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女童被虐致死案揭示香港的保护儿童制度千疮百孔,女童的老师发现女童遍体鳞伤后曾多次会见继母,但屡屡接受继母不能自控或承诺不会再体罚的藉口,而没有报警处理。由于「虐儿罪」举证困难,法律改革委员会自〇六年起研究并建议政府订立「没有保护罪」,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控告保持缄默的施虐者及纵容施虐者的旁观者,即使公众谘询期于前年完结,但至今近十五年却仍未有定案,法改会将于两个月内完成最终报告书,如进展顺利而政府接纳建议,相信明年便可全面落实立法,惟政府有权不接纳法改会建议,又或没有计画在现阶段落实建议,故决策权全在政府手中。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见图)昨表示,法律改革委员会已经进行相关法律改革的谘询工作,其中有部分涉及强制举报怀疑虐儿个案的问题,将在未来一、两个月完成有关工作,政府定会认真检视其建议。

防止虐待儿童会总干事黄翠玲指,法律为保护儿童的基线,而增设「没有保护罪」 的过程一直进度缓慢,故促请政府尽快设定相关的立法时间表。保护儿童为社会共同责任,建议政府考虑「全民强制举报机制」,避免知情不报及袖手旁观的情况出现。虽然香港在九一年已立法禁止学校体罚,但家中体罚仍是合法,现全球有六十二个国家已立法禁止家庭体罚,香港应仿效,预防长期体罚升级为虐儿事件的恶性循环。

熊运信律师透露在「没有保护罪」的公众谘询中,大多数均表示支持成立「没有保护罪」,但不同界别均不太清楚「没有保护罪」的详情,故最终报告书会更清晰地讲述建议检控内容。实际上,「没有保护罪」针对保护受害人不力之违法者加以惩处,或许明知事件的旁观者害怕施虐者坐监而知情不报,但他们没有告知他人、向社工求助或报警处理,亦会间接造成受虐者死亡或受到严重伤害,亦须负上刑事法律责任。

身为防止虐待儿童会赞助人及保护儿童学院名誉顾问的前刑事检控专员江乐士认为本港已举报的虐儿案件仅是冰山一角,相信有不少受虐儿童不懂如何求助,香港政府应尽早成立「没有保护罪」以保障儿童。江乐士认为强制举报虐儿个案的机制能加强香港保护儿童制度,除了医生、医护人员、教师、社工等人外,家庭成员、亲朋好友、邻居等人均有责任去举报虐儿个案,避免旁观者视若无睹及儿童受严重伤害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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