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人人】祸港、颠覆体制行为将绝迹体制

2021-03-26 00:00

上回专栏提过我将与立法会同事,为民生、为经济、为香港走向更好而努力开会。立法会将会有很多惠及香港的法例要审议,其中一条是《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草案》(下称《宣誓修订条例草案》)。《修订草案》是因应一六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基本法》第一〇四条通过的《解释》,及二〇年颁布实施的《港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等法规,对本地法律作出的相应修订。加上两周前全国人大会议表决通过的《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的决定》(下称《完善选举制度决定》),将会为香港落实一国两制、爱国者治港起极大稳定作用。

审议《宣誓修订条例草案》的法案委员会将于下周开首次会议。《修订草案》将引入区议员须在就职时宣誓、按人大常委会《解释》的规定明确「宣誓效忠香港特区」的法律要求、列明行政长官为所有公职宣誓的「监誓人」、列明律政司司长可不受时限以「不符合拥护《基本法》、效忠特区」或「违反誓言」为由对立法会或区议会议员提出法律程序、及明确对曾「违反誓言」人士参与公共选举的限制等规定。《修订草案》亦就「拥护《基本法》、效忠特区」提述的含义列明「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正面清单」包括拥护《宪法》及《基本法》确立的香港特区宪制秩序、拥护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国家安全等;而所谓「拥护」,是包括意图上及言行上真心地及真诚地遵守、支持、维护及信奉。总体而言,《修订草案》将会具体地列出多项细节和条件,确保宣誓人的行为举止是遵循并落实誓词内容,律政司亦有权因应宣誓人行为提出法律程序。

读者应记得一六年有立法会议员宣誓时为誓词「加料」,又展示不同道具,其行为绝不是一个爱国爱港议员的表现,当时掀起社会争论,最后他们遭到取消议员资格。今次《修订草案》是确保进入政治体制的人必须拥护「一国两制」原则的落实,维护香港特区的政治体制、忠于香港特区,维护香港特区的利益。一系列的正负面清单清晰列明客观准则,不容许别有用心者胡混进入立法会或其他政府机构,破坏一国两制和香港繁荣稳定。

中央不忍香港选举和立法会乱局再现,以上《修订草案》其实与《完善选举制度决定》是相辅相成的。先以《完善选举制度决定》把关,将「非爱国爱港者」排除;万一有别有用心者成功入闸,仍有《宣誓修订条例》确保入闸者于整个任期的言论、行为是真诚拥护一国两制;如抵触誓词,律政司亦可有所行动,将其「DQ」。「三重关卡」互相配合下,相信香港不会再出现祸港分子存在于体制内。

我在此呼吁大家可留意立法会审议《宣誓修订条例草案》的过程,我和同事都会努力开会,认真审议条例所有细节,将香港带回正轨。

张宇人

议员,GBS,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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