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事规则通过修改 立会引入「停赛」制
2021-03-26 00:00
决议案的修订涉及多方面,包括加入「停赛」机制,如议员在全体委员会、内会或财委会会议上行为极不检点,立法会主席可将议员「点名」,并容许代理主席提出「不容修正或辩论」的动议,表决后暂停有关议员职务,首次罚则为一星期,其后再递增。而曾讨论过的对上述议员扣薪津的「辣招」则未有纳入今次修订,谢伟俊表示由于涉及修改法例,就需要再研究。
另外,决议案亦对委员会正副主席的权力作出修订,委员会正副主席的任期,将延至下一会期主席选出为止。而提交呈请书预告期方面,由过往不迟于会议日期前一天,修订为「前三整天」。
建制派召集人、商界议员廖长江表示,本年度立法会大会只馀下十一次会议处理法案立法工作,时间紧凑,认为就辩论时间设时限有利提高议事效率。
新民党议员叶刘淑仪指出,《议事规则》自二〇一七年前以来未有修订,当年修例后发现《议事规则》有许多漏洞,影响议会运作,当议会出现秩序大乱时无权力处理相关问题,认为针对议员行为不检的处分相当有必要。
就有批评建制派趁民主派离开议会修改《议事规则》是「乘虚而入」,经民联林健锋反驳,指《议事规则》本身「防君子不防小人」,若大家都是谦谦君子,根本毋须修改。他指过去一段长时间,立法会秩序每况愈下,今次修订是因时制宜,若建制派展现所谓君子风度,只是对不起港人。
非建制派议员郑松泰批评相关修订直接扼杀议事空间,认为目前议会文化已所馀无几,又说议事文化应是追求愈辩愈明,而非单纯流于表态。他又指,全国人大决定修改本港选举制度,就立法会候选人加设资格审查委员会的门槛,理论上日后所有立法会议员都会符合「爱国者」的标准,如今修改《议事规则》就行为极不当议员制定暂停职务等处分是多此一举。
谢伟俊总结发言时回应郑松泰,指议会应该斗智,动口不动手,只有在优秀的议会文化下才可以出现愈辩愈明,假如人人「做骚吸睛」只会令辩论难以发挥。他又指希望在修改《议事规则》后,仍要尊重少数发言的声音,「所以我特别留意郑松泰议员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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