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租管草案本年度交立会
2021-02-05 00:00
林郑月娥昨称,经过多月讨论和研究,劏房租务管制研究工作小组原则上认为政府应适当规管劏房租务,保障基层住户及小心平衡业主的权益。她又指,为尽早保障租客免遭业主滥收水费,当局已根据《基本法》第七十四条,以书面同意议员可提出私人条例草案,修订《水务设施规例》中部分条文,规定业主只可收回根据规例第四十六条所缴付的用水费用。
有传工作小组曾讨论租务管制的细节方向,包括原租户完成两年租约后,可获优先续租多两年,和劏房租金加幅不能高于一成五。全港关注劏房平台成员赖建国指,立法会审议条例草案需要一段时间,认为政府应该采取短期及即时性的措施协助劏房居民,包括成立劏房登记制度,收集现时全港居民所租住的劏房租金及租期等资料,令到基层市民都有所保障。
他又相信,在实施租务管制前夕,业主都会有所行动,包括预先为单位提高租金应对新措施。当劏房登记制度成立后,日后业主有意再大幅加租时,租户都可以「有根有据」与业主商讨,惟现时劏房户缺乏这方面的保障。
同时,林郑月娥昨日亦宣布,考虑修订法例,立法加强旧式楼宇消防安全,赋权消防处和屋宇署代没有能力符合消防条例的旧式楼宇业主,先进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在工程完成后向他们收回有关费用。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郑泳舜认为,当局应提早在今年上半年展开谘询,以达致在今年年内向立法会提交修例草案。当局进行修例期间,应推出短期支援旧楼措施,包括派发灭火筒、防火毡等防火用品。有关「先进场」后收费方面,民建联认为当局亦要一并考虑业主还款能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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