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雷射笔照警车 无业男被控管有武器 2020-03-05 00:00 Previous Next (星岛日报报道)去年中秋佳节,二十六岁无业男疑以雷射笔照射停泊在路旁的警车,照到车内警员,当场被捕。事隔数月后,无业男被控一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案件昨在观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毋须答辩,获准以一万元保释外出,每周需到警署报到两次,其间亦不可离港及须住在报称地址。 控罪指被告梁健乐(图右)涉于去年九月十三日在九龙观塘基业街公共厕所外管有一支雷射笔,意图作非法用途使用。案件押后至四月二十二日,以待辩方索取控方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见。 案件编号:观塘刑事二四六——二〇二〇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跟车工辱国旗 律政司促加刑 下一篇 霍家长房女要求撤公司削股本遭驳回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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