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廉署设调查组查警失当行为
2019-12-31 00:00
对于廉政公署是否有调查警方执法的权力,林卓廷引用一九八六年涉及一名骑师对廉政专员的上诉案例,当时法庭指《廉政公署条例》第十二条「贪污行为」也包括公职人员损害公众利益的罪行及意图削弱公信力,因此他认为廉署有法定职责调查「警察滥权或滥用武力」。林亦呼吁,受警暴影响的市民亲身到廉署作出投诉。
此外,警察公共关系科高级警司江永祥早前接受传媒访问时,认为元朗七二一事件,是有人带示威者到元朗而牵引出的事件。当日在场的林卓廷批评此言完全是散播谎言,扭曲事实,对受害者造成二次伤害,他将会去信警务处处长邓炳强,要求解释。
江永祥昨在记者会上解释,他在该访问中回应多条问题,上述回应只属其中一部分,并非代表警方对事件之结论。由于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他不作其他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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