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犯两劫凤姐偷朋友钱重囚

2019-05-17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曾因误杀、非礼及抢劫等多项前科被判监二十年的四十七岁无业男积犯,在出狱后持刀假扮光顾「劏房凤巢」入屋打劫两名凤姐手机及四千一百元现金,又趁朋友不为意时偷走其内有公司收入八万四千二百元的腰包。法官昨于高等法院斥被告针对单身女性工作者抢劫的行为卑劣懦弱,出卖朋友并让朋友蒙受经济损失,更在受惩教署监管时目无法纪地接连犯案,最终判其监禁共六年零八个月。

四十七岁被告刘嘉宁在二〇一五年放监后仍需接受惩教署监管至二〇一八年,但刘放监后透过网络游戏认识一名男性朋友,刘在一七年十月六日到访朋友工作的粥店,并趁朋友暂时离开时偷去他内有八万四千二百元的腰包。

刘亦分别于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在尖沙嘴发利大厦持二十五厘米长的生果刀放在女子X颈部,要胁她交出金钱,并用胶带捆绑X双手,用衣物塞住X嘴巴,偷走X共现金三千六百元,并命令X不要大叫或报警。刘于数天后则在尖沙嘴香槟大厦假扮光顾性服务,入屋以相同手法持刀打劫另一凤姐Y,令Y最终交出现金五百元及一部iPhone 6 Plus。刘被捕后则指他已用光所有偷来的金钱,并扔掉涉案腰包。

案件编号:高院刑事四〇八——二〇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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