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裁判官命令 遭高院下令撤销
2019-04-05 00:00
案中被控胡乱过马路的三十四岁尼泊尔籍女被告Thapa Kamala,三年前在大潭道一辆的士后方横过马路时,遭对面线另一辆的士撞伤,事后反被票控。她今年一月十一日出席审讯迟到一分钟,被何官要求交出一百元保释金方可继续保释外出。被告律师提请司法覆核原被拒绝,但上诉庭认为案件有可争拗之处受理申请。
案件原定昨日在高等法院审理,惟与讼双方法律代表全无出庭。本报获悉,高院法官周家明上月二十九日豁免双方法律代表出庭,事源律政司前一日与被告签订同意传票,双方同意高院法官下令撤销何官决定,一百元保释金全数交还被告,原定昨日三小时的聆讯搁置,律政司须承担覆核诉讼相关聆讯的全部讼费。
闹出裁判官通缉大状的行人疏忽案早于去年一月开审,历时逾年,至今仍在审理,下次续审日期为本月十二日。被告认为案中司机超速,故选择不认罪。
《头条日报》报道,何官因不满辩方大状梁耀祥在庭上质问她:「Are you insane?」直指对方侮辱她,故根据《裁判官条例》签发拘捕令。
由于案件仍在进行中,通缉令尚未执行。被告亦已解雇梁耀祥,由事务律师侯振辉代为上庭。
辩方早前申请传召工程师卢觉强作为专家证人,惟何官花费逾十天时间处理此申请,最终决定拒绝卢作为此案的专家证人。辩方表明就此提出司法覆核。
案件编号:宪法及行政诉讼一二五——二〇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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