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裁判官命令 遭高院下令撤销

2019-04-05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头条日报》今年二月率先披露,东区裁判法院暂委裁判官何丽明在一宗行人疏忽案件与辩方大状针锋相对,其后更发出拘捕令通缉该大状。辩方律师接手案件后,不满何官向迟到一分钟的女被告惩罚一百元保释金,入禀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案件昨日提讯,法官单方面宣布与讼双方达成共识,律政司同意撤销何官命令。女被告获退还保释金,在覆核官司中不战而胜。

案中被控胡乱过马路的三十四岁尼泊尔籍女被告Thapa Kamala,三年前在大潭道一辆的士后方横过马路时,遭对面线另一辆的士撞伤,事后反被票控。她今年一月十一日出席审讯迟到一分钟,被何官要求交出一百元保释金方可继续保释外出。被告律师提请司法覆核原被拒绝,但上诉庭认为案件有可争拗之处受理申请。

案件原定昨日在高等法院审理,惟与讼双方法律代表全无出庭。本报获悉,高院法官周家明上月二十九日豁免双方法律代表出庭,事源律政司前一日与被告签订同意传票,双方同意高院法官下令撤销何官决定,一百元保释金全数交还被告,原定昨日三小时的聆讯搁置,律政司须承担覆核诉讼相关聆讯的全部讼费。

闹出裁判官通缉大状的行人疏忽案早于去年一月开审,历时逾年,至今仍在审理,下次续审日期为本月十二日。被告认为案中司机超速,故选择不认罪。

《头条日报》报道,何官因不满辩方大状梁耀祥在庭上质问她:「Are you insane?」直指对方侮辱她,故根据《裁判官条例》签发拘捕令。

由于案件仍在进行中,通缉令尚未执行。被告亦已解雇梁耀祥,由事务律师侯振辉代为上庭。

辩方早前申请传召工程师卢觉强作为专家证人,惟何官花费逾十天时间处理此申请,最终决定拒绝卢作为此案的专家证人。辩方表明就此提出司法覆核。

案件编号:宪法及行政诉讼一二五——二〇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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