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元冰毒主脑重囚37年四月
2019-04-05 00:00
毒品调查科行动组总督察谭子伟(图中)表示,法官考虑到四十一岁被告李名豪为案中主谋,操控另外两名男子接收毒品,并监督整个运送过程,均属加监因素。加上有证据显示本案涉及跨国贩毒行为,认为以三十三年监禁为量刑起点合适,加监四年,另就被告弃保潜逃再增加刑期四个月,最终判囚三十七年四个月。
案发于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毒品调查科探员根据线报,在浅水湾一带发现四名可疑男子,其中两男乘坐快艇以提取包裹和行李。该两男与另外二人会合后,四人分乘客货车及私家车前往油麻地。警方途中截查该两车,并在客货车上搜获三十五包冰毒。
四名涉案男子前年九月就一项贩运危险药物罪在高等法院受审,但本案被告李名豪弃保潜逃。其馀三名男子中,二人被裁定罪名成立,各判监三十三年,另一人则脱罪。被告去年四月再遭警方缉捕,他上月受审前承认一项无依期归柙罪,但就否认贩毒罪,最终审讯后被陪审团裁定罪成。
案件编号:高院刑事三六七——二〇一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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