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闯东廊遭辗毙 的哥潜逃半日自首

2019-04-05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东区走廊发生恐怖车祸!独居观塘老翁,昨凌晨闯进东区走廊漫步,在和富中心对开,遭的士撞倒辗过惨死,肇事的士不顾而去,遗下撞至甩脱的倒后镜壳沾上死者肉碎,警方呼吁司机自首,事隔大半天,司机向警方投案被捕扣查,涉案的士拖往车辆扣留中心等候验车,警方正调查老翁是否因认知障碍误闯快速公路。

老翁在东区走廊遭的士辗毙,司机逃去,事隔大半天后自首被捕。死者王兆龙、七十五岁,独居观塘区,警方正循他的健康情况、是否有认知障碍或受药物影响下闯进东区走廊;涉嫌被捕司机六十九岁姓李。

昨凌晨近五时,王被发现在东区走廊沿东行线向柴湾漫步,途至北角和富中心对开,有驾驶人士见状报警。约三、四分钟后,两名的士司机驾车途经上址,赫见王身受重伤昏倒在第三与第四线之间地上,怀疑他被车辆撞倒,相继报警。

警方与救护员赶至,证实王已死亡,身体有被车辆辗过或拖行痕迹,部分器官外露,血肉模糊,现场路面遗下大摊血迹、肉碎、死者遗物及一个沾有肉碎之的士左边倒后镜壳。死者个人物品,包括收音机、鞋子、眼镜、一袋衣服、银行存摺及身分证。警员以帐篷盖尸调查,并封锁三条东行线蒐证。

港岛交通部特别调查队(调查及支援组)主管赵崇熹高级督察,在现场称,事主身上并无酒气,警方相信他被的士撞倒及辗过,呼吁司机与警方联络,车房、车行及的士车主提供资料。至昨午,涉嫌有关姓李的士司机,自行到筲箕湾报案中心投案,警方调查后以涉嫌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及发生交通意外后不顾而去,将他拘捕带署扣查。

警员随后根据司机提供资料,在西湾河太康街嘉亨湾附近路旁,寻回案中的士,发现它的车头左边泵把松脱,左边倒后镜损毁,镜片及镜壳甩掉,警方及后将它拖往鰂鱼涌车辆扣留中心待验,并用黑色胶布包住左边车身以保存证据。

法例规定,驾驶者发生车祸导致有人死亡须立即停车,否则被捕后可能被控三项控罪,包括肇事后不顾而去、遇事不报及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其中意外后不顾而去罪名,最高可被判罚款一万元及监禁十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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