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铁站纵火案 警拘59岁疑犯

2019-01-14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港铁旺角站纵火案,警方锲而不舍追查三十五小时闪电破案,昨晚掩至长沙湾元州邨拘捕涉案独居病汉,有人声称因年纪大及患病,生活感不开心,遂随机在港铁站大堂,倒天拿水及引火企图自焚轻生,岂料大火受惊逃离,重案组凭「天眼」认出疑人过往多次在港铁站因病求助,锁定目标拉人,警方重申在公众地方纵火是自私行为,可造成严重伤亡。

疑犯姓刘(五十九岁),退休杂工,独居元州邨一单位,没有精神病记录。消息称,案发后,有神探之称的旺角警区助理指挥官(行动)锺志明部署行动,重案组总动员翻看旺角站「天眼」片段,但因「天眼」未能覆盖起火位置,遂扩大至其他出入口及地面的大量「天眼」片段,又翻查乘客出入闸记录,掌握到一名可疑男子。

其间,有港铁站职员认出目标疑人,过往曾多次在站内,因身体不适向职员求助,终锁定疑人身分,至昨晚九时三十分,探员掩至元州邨将疑犯拘捕,起出其犯案时的衣物、背囊、打火机、拍纸簿、香烟和手机等证物,疑犯被押走时双手被套上纸袋,以候化验。

有人被捕时供称患有糖尿病、心脏病,加上年纪大且独居,生活孤单不开心欲寻死。前日早上九时五十三分,有人行经旺角站大堂E1出口附近,将一些天拿水倒在地上,再拿出纸张点火引发火警图自焚,岂料火势猛烈,受惊下打消死念逃去。锺志明强调,疑犯虽无伤人意图,但不管任何理由,在公众人多地方纵火是极度自私行为,可引起严重后果,纵火是严重罪行,最高可判囚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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