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員執勤升降機急墜受傷提索償 辯方質疑獲救時無即時說出傷勢

2019-03-13 17:01

原告祁德恩(小圖)。 資料圖片
原告祁德恩(小圖)。 資料圖片

消防員於2012年在深水埗界限街金椽樓執勤時,升降機不幸發生故障而向下墮至𨋢槽位置,消防員早前入稟高等法院向大廈業主立案法團和升降機工程公司透過傷亡訴訟索償480萬元,連同早前已獲政府賠償的110萬元,即消防員一共索償590萬元。

原告祁德恩被辯方律師指,在意外中「兩手空空」等待同為消防人員的同事到場救援,但祁反駁指自己在意外中受到強烈撞擊,頸惟及腰惟均感到強烈痛楚,但仍不忘初心緊握救援工具離開被困升降機。祁解釋指被困於升降機內的兩分鐘「感覺非常唔好」,「頭痛又背脊痛,好想盡快離開架𨋢,但係喺密室無辨法逃走」。

辯方指出祁在消防員到場救援時並無立即說自己受傷,祁反駁指當時只是想第一時間離開升降機,暫時沒有想到傷勢及痛楚。祁又憶述指事發當時升降機槽頂天花位置疑似有「碎屑」及「灰塵」亂墜,祁指自己感到「上面有野撒落黎,跌至其頭盔更有響聲。辯方便質疑「碎屑」及「灰塵」竟會發出響聲時,祁亦堅持己見。

辯方指出祁被送往廣華醫院急診室時只說自己腰痛,但卻聲稱有愈來愈多毛病,例如:記憶力衰退、頸痛、頭暈、頭痛,更懷疑自己患有腦震盪,而當醫生為他作磁力共振等檢查後則認為祁身體狀況並無異常,只有頸椎位置有輕微退化現象。祁則指部份症狀是事發後慢慢浮現出來。

案件明續。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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