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警「砌生豬肉」各囚10周 官:警員虛假陳述令司法制度崩潰

2019-02-08 16:00

(左起)3名警員分別為男警員鄧文祖、女警員李軒賴及男警長伍肇龍。資料圖片、黃賢創攝
(左起)3名警員分別為男警員鄧文祖、女警員李軒賴及男警長伍肇龍。資料圖片、黃賢創攝

2男1女警務人員3年前在黃大仙下邨截查一名可疑男毒犯後,在警方口供稱從事主身上搜出毒品。惟閉路電視片段拍攝到事主沒被搜身,但曾將一些東西抛到草叢。3名警務人員涉嫌在口供作虛假陳述,早前被判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罪名成立,‪裁判官今早在觀塘裁判法院聽取辯方求情後,判處3人監禁10星期,各被告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裁判官判刑時引上訴庭案例指,如警員在口供中作虛假陳述,會令整個司法制度崩潰、警隊聲譽受損,更會令公眾失去信心,因此判刑須反映「公眾對此行為的背棄」。裁判官指出,此案雖不涉及「無中生有」,即不屬最嚴重的妨礙司法公正案件,惟每天都有警員上庭作供,警員職業操守對司法界「舉足輕重」。裁判官指案件判以緩刑須有「不正常的因素」,但不包括被告過往沒案底、因一時行差踏錯而犯案等,此案必須判以有阻嚇作用的刑罰,不宜判處緩刑。

3名被告為男警員鄧文祖(34歲)、女警員李軒賴(31歲)及男警長伍肇龍(44歲),控罪指各被告於2016年12月20日至2017年1月22日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在蕭志邦於黃大仙下邨被捕一案,在他們的證人口供或警察記事冊口供中作虛假陳述。3名被告罪成,被判12星期監禁,裁判官考慮到3人對警隊貢獻及判刑對其家人的影響,扣減至10星期監禁。辯方申請保釋以等候上訴,獲得裁判官接納。

法庭記者:林欣樂

建立時間:15:05
更新時間:16:00

(左起)3名警員分別為男警員鄧文祖、女警員李軒賴及男警長伍肇龍。黃賢創攝
(左起)3名警員分別為男警員鄧文祖、女警員李軒賴及男警長伍肇龍。黃賢創攝
(左起)3名警員分別為男警員鄧文祖、女警員李軒賴及男警長伍肇龍。黃賢創攝
(左起)3名警員分別為男警員鄧文祖、女警員李軒賴及男警長伍肇龍。黃賢創攝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