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麗走犯】逃犯李亮囚年半 官指罪行再三衝擊司法制度不能酌情

2019-02-08 12:54

李亮被判即時入獄18個月。資料圖片
李亮被判即時入獄18個月。資料圖片

去年在瑪麗醫院「詐肚痛」越柙的逃犯李俐樺(又名李亮,Li Leon),涉嫌於4年前使用假身份證後審訊中途棄保潛逃,去年11月回香時再度被捕,其後在瑪麗醫院逃離羈押,他早前承認逃離合法羈押或監獄、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等4罪,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最終被判即時入獄18個月。裁判官李紹豪判刑後着被告,若想成為兒女的英雄,就要作個好榜樣,希望他在獄中好好反省。

李官判刑時指本案案情嚴重,被告李俐樺所干犯的罪行亦再三衝擊香港的司法制度,不可能酌情處理。對於被告使用偽造身分證,李官接納辯方早前求情,相信他非有心要欺詐大使館職員,但被告理應可表明自己沒有香港身分證,而該張身分證有其真實的姓名、照片、出生日期,的確是用假身分證誤導了職員。

而被告早前求情時稱因收到幼子急病入院的消息,所以在審訊中棄保潛逃,但李官明言對此說法有莫大懷疑,因辯方所提供的文件都在李被捕後所寫;再者,被告即使要離港探兒子,亦可與律師商量後向法庭申請,而非不告而別,斥他違反誠信。

另外,被告稱因美國方面就他用假證事件,已拒絕了其子的治療申請,別無他法下只能冒險來港,亦因已預約會診時間,所以逼於無奈逃離醫院。李官亦認為被告沒有想過後果行事,亦沒有想過會將家人置於現時的局面,是其咎由自取。而關於襲警一罪,被告亦明顯企圖逃走,從而令到警員受傷,法庭有必要考慮到警員的安全。

辯方傅昶生大律師今求情表示,若計算2015年被告因偽造身分證罪而還柙的日子,至今已108日。傅提到當日被告到美國大使館申請美國簽證時,其實未有填寫香港身分證號碼,而是大使館的職員著被告提供香港身分證。但傅表明被告只是將一切交予經紀代辦,只是愚蠢地以為一切都是合法的,而被告最終亦承認行使了虛造身分證。

辯方今亦向法庭提供北京醫院的醫療報告,除了證明被告幼子的病情,以及證明其病發時需要家人簽署同意聲明書、當下的診治,傅稱被告身為一名醫科生,他照顧其幼子是最為合適。傅續稱,被告4名子女分別交由兩名友人照顧,但負責照顧其患病幼子的友人已不勝壓力,表明不能再繼續代為照料,亦懇請法庭可網開一面,顯示慈悲之心,讓被告早日回家照顧兒子。

法庭記者:陳楚琨

建立時間:12:18
更新時間: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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