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私家車牌可經港珠澳橋往來珠海 試用期兩年
2019-01-08 17:35
運輸署宣布,將分兩個階段讓現時持有常規配額及有效「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許可證」)行走落馬洲(皇崗)、文錦渡、沙頭角,以及深圳灣口岸的粵港跨境私家車免手續試用港珠澳大橋(大橋)往返珠海口岸,試用期暫訂為兩年。有關安排不適用於經大橋往返澳門口岸。
運輸署將分別在1月21日及3月25日開始陸續發出「批准信」予適用於第一及二階段試用大橋安排的相關口岸「許可證」持有人,並闡述詳細的安排。粵港兩地政府會因應屆時大橋的車流及兩地口岸和連接路情況等因素,決定兩年試用期後的安排。
具體實施時間詳見下表︰
階段 | 持有常規配額行走其他陸路口岸的粵港跨境私家車 | 試用開始日期 | 試用結束日期 |
第一階段 | 落馬洲(皇崗)、文錦渡及沙頭角口岸 | 2019年2月25日(星期一) | 2021年2月24日(星期三) |
第二階段 | 深圳灣口岸 | 2019年4月29日(星期一) | 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 |
運輸署提醒有關粵港跨境私家車配額持有人在使用大橋香港口岸時,必須持有原獲批口岸的有效「許可證」及帶備運輸署發出的「批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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