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批「14小時特別更」增風險 倡侮辱司機列違法

2019-01-08 16:42

報告批評司機當值 14 小時,必然增加車長累積疲勞的風險。資料圖片
報告批評司機當值 14 小時,必然增加車長累積疲勞的風險。資料圖片

就去年2月大埔公路19人死車禍而成立的專營巴士服務獨立檢討委員會,政府公布檢討報告。報告批評容許巴士司機每日當值 14 小時,必然增加車長累積疲勞的風險。

報告批評,九巴和城巴容許巴士司機每日當值 14 小時,並且駕駛 10 小時,必然增加車長累積疲勞的風險。報告指,專營巴士營辦商並無任何正式制度監察其巴士車長的疲勞工作狀況,而運輸署亦無對他們提出此項要求。報告建議,按法例所規定,制定規例並在規例中訂明《巴士車長工作、休息及用膳時間指引》,並指考慮到九巴及城巴已自覺不採納在特別更制度中以 14小時為最高工時的做法,建議常設工作小組應在顧及累積疲勞的風險的情況下,考慮每更 14 小時的特別更制度是否符合巴士安全。

報告亦表示,城巴迄今仍未為其車長實施特別更制度,同時亦考慮到九巴多年來嘗試為其車長提供合適的休息設施時,建議運輸署和城巴緊密合作,以確保城巴在不同路線採用特別更制度時有足夠的休息設施,讓其巴士車長可在不同的巴士站及總站享有連續最少3小時的休息時間。

另外,報告亦指,車長在執行公共服務職務時受到辱駡和襲擊的情況呈上升趨勢,建議規定所有專營巴士的車門和巴士車長座位旁的位置須裝設可錄音攝錄機。報告亦建議,訂立具體法例條文,把對正在執行公共服務職務的車長發出「帶恐嚇、辱罵或侮辱成分的言行 」 定為一項罪行。報告亦建議,運輸署及香港警務處在新聞媒體、電視及社交媒體推行長期計劃,教育公眾辱駡執行職務的巴士車長是不能接受且構成刑事罪行,並在適當地方張貼告示以提醒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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