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案】法官批准佔領者原因調查報告可呈堂 中大學者作供
2018-12-06 16:15
2014年歷時79日的 「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等九人被控串謀犯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等六罪,案件今午踏入第13天的審訊。陳仲衡法官認為佔領者參與佔中原因的研究調查是傳聞證供並可以呈堂,辯方獲准傳召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及教授李立峯出庭作證。
辯方專家證人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及教授李立峯供稱,他有近20年進行調查研究的經驗,曾經為七一遊行及六四燭光悼念晚會等大型集會進行民調。是次佔領事件以系統抽樣方式從每10人之中選取1人進行民意調查,以時間及空間分布作為抽樣的框架。李立峯教授指問卷由大學生義工抽樣派發,確保覆蓋範圍遍布所有佔領區。
2014年10月及11月的民調共有1,242名佔領運動參加者願意填寫問卷,問題問及「以下原因對你參與佔領運動重不重要」,受訪者填寫「非常重要」的原因第一位為「為保障香港自由」(89.1%),第二位為「爭取無篩選的普選」(85.3%),第三位為「爭取公民提名」(74.3%),第四位為「支持及保障學生」(71.9%),第五位為「警方向集會人士使用催淚彈」(58.6%),第六位為「警方處理集會現場的手法」(48.7%),第七位為「增加運動聲勢」(37.9%),第八位為「響應及支持學聯」(14.3%),第九位為「體驗群眾運動」(13.7%),第十位為「響應及支持學民思潮」(13.3%),第十一位為 「響應及支持佔中三子」(6.5%),第十二位為「響應及支持其他有份參與的團體」(5.7%),第十三位為「朋友的參與」(4.6%),末位為「家人或親戚的參與」(3.7%)。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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