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案】認為佔領不能令北京改變想法 陳健民:如果係啱嘅話都係做

2018-12-03 17:10

「佔中三子」之一陳健民。資料圖片
「佔中三子」之一陳健民。資料圖片

佔中九子案第十天的審訊於今午再續, 控方繼續盤問第二被告中文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陳健民。陳指佔領行動是讓市民表達對政府違憲的失望及不滿,如大批民眾參加佔領行動時,政府則應反思其決定,亦比喻說:「一隻羔羊被殺時都有卑微的權利」。但陳自831决定後已不奢望能改變北京政府的想法,「以我研究中國咁多年我已經無幻想」。

陳健民續指雖然成功向北京當局爭取民主普選的成功機率只有區區5%,「如果係啱嘅話都係做架嘛」,三子認為佔領並不能令北京回心轉意,學生則認為佔領能迫使北京回心轉意,此亦是三子與學生的最大分歧。

當控方問到為何選擇中環為佔領地點時,陳健民指「呢場運動係價值的選擇,如果香港人重視普選權利,佢哋就會容忍道路受到短暫干預」,而中環代表「中環價值」:「搵食大過一切」,所以大家停下數天反思自己價值觀時,「係咪除咗搵食之外,其他咩價值都唔重視」。

控方指出陳健民曾於明報撰文 《為了長遠的和諧而佔中》,陳重申文中指出「民主是沒有敵人」意指,無論是親北京的、是本土的、是貧、是富,大家都可在一個平等的基礎上參與「民主」 而不是指參與 「佔領中環」。而且比起任何技術上的安排,這運動最重要的是佔中的理念和精神。陳健民指佔中前計劃舉辦非暴力訓練班、印刷非暴力手冊、組織糾察及社工,平息市民情緒,而如果有音響設備,參與者等待被捕時亦可以禪修或拉筋。

當控方問到關於2014年10月1日的公眾集會意向通知書事宜時,陳健民指預計留守超過通知日期。陳仲衡法官問陳健民如果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而不是不反對通知書時會怎樣做,陳健民指即使如此仍會繼續進行佔領運動,現因佔領初期得到警方不反對通知書,故在初期加入的市民並不違法,所以確保初段參與者較多。陳指2014年9月28日時只考慮戴耀廷及自己留下被捕,而叫朱耀明不要留下是為了繼續申請及舉行2014年10月1日的公眾集會。

和平佔中《抗命手冊》中非暴力抗爭守則指出:「堅持非暴力抗爭方式,面對執法者和反佔中人士,不作出傷害他人身體、心靈和財物的言行。」陳健民曾指參加者若能堅守「和平佔中」非暴力的信念,則不會觸犯非法集結罪及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

陳健民重申早已在新聞稿指出:「佔中行動暫難以預計會持續多長時間,陳健民建議參與者事先要準備兩三日的食糧」,陳亦指「除左上帝無人知道會維持幾多日」,「無可能(為參與者)提供食物幾個月」。

案件押後至明天再續。

法庭記者:劉曉曦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