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焊接工認非法收受介紹費 官指涉剝削工人或判囚
2018-11-23 18:51
一名工程公司前焊接工人收受非法「介紹費」,以介紹兩名男子到該公司任職焊接工人,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被告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將被告還押懲教署至下月7日判刑,以待被告的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裁判官指出,案件涉及剝削工人,基於被告所犯罪行嚴重,被告或面臨監禁。
61歲被告朱榮聰為順發工程公司前焊接工人,他承認3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他另外兩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則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案情透露,被告任職焊接工人時,在長沙灣一個商業大廈建築地盤工作。順發東主於2016年12月要求被告介紹其他焊接工人為順發在該地盤工作。兩名男子同月月底知悉被告正在招聘焊接工人,遂致電被告要求協助尋找工作。
被告提議介紹兩人給該地盤的「阿頭」認識,並會以1400元日薪聘用他們,但他們須向「阿頭」或「大佬」支付每天100元「介紹費」。該兩名男子其後獲聘,並連續4個工作天在該地盤工作。該兩名焊接工人於2016年12月31日應被告要求,向他支付共800元作為該四天工作的「介紹費」。
案情透露,其中一名焊接工人於今年年1月,繼續為順發在該地盤工作了6個工作天。該名焊接工人應被告要求,向他支付共600元作為「介紹費」。但廉署調查發現,順發及該地盤均沒有「大佬」或「阿頭」,被告亦沒有獲順發東主批准向其焊接工人索取或接受「介紹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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