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非法收佣逾2.25萬促成海外物業交易 地產代理職員被控受賄
2018-06-01 17:10
甄卓倫,27歲,經緯物業有限公司(經緯)前洽談員,周三(5月30日)被控3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
被告今日無須答辯。裁判官香淑嫻將案件押後至7月13日答辯。
被告於案發時在本港持牌地產代理公司經緯的國際房地產部門擔任洽談員。國際房地產部門是由一名時任高級項目經理帶領,它負責促成海外物業交易,而被告的直屬上司為一名時任高級經理。
經緯於2015年1月獲兩間發展商委託推銷分別位於英國曼徹斯特及利物浦的住宅發展項目。經緯會向洽談員發放佣金,但不准許他們從發展商收取額外佣金。
其中兩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5年7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從經緯的時任高級經理接受兩筆分別約3000元及約5000元的佣金,作為促成曼徹斯特住宅發展項目一個單位的買賣交易的報酬。
餘下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5年6月25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從經緯的時任高級項目經理接受14555元佣金,作為促成利物浦住宅發展項目兩個單位的買賣交易的報酬。
被告獲准以現金1萬元保釋。他受命須在報住的地址居住、每星期須向警方報到兩次,以及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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